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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新藥核價混亂不清 專家建議明訂標準

[台灣立報 記者 張舒涵 ] 2011/02/15


二代健保將在2012年初上路,新藥核價及藥價差問題仍混亂不清。中央健保局副局長李丞華14日在立法院公聽會指出,未來將提出「分類分組調整機制」,以品質進行分類,希望同規格、成份的藥品逐步走向同價格。

新舊法交替之際,健保局提出《藥價基準修正草案》,立委黃淑英14日舉辦「健保藥價核價及調整機制」公聽會,盼透過與專家學者意見討論,能擬定更公平的健保調整機制。

 

衛生署健保小組組長朱日僑表示,我國藥品價格相較先進國家偏低,讓健保能壓縮在每年支出範圍內,調整藥品價格是機制之一。他說,未來的二代健保會有訂價、核價等機制,積極進行藥價調查,促使藥價透明化。

 

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常務朱茂男表示,經過6次藥價調查,健保局調整藥價越砍越多,對健保財務無實質幫助。

他解釋,台灣藥品費用總額預算仿造歐洲,藥價基準則仿造日本,擴大之前沒有規範,持續使用未實施總額預算的日本藥價調查,即使猛砍預算,藥價差卻不減反增,忽略培植生技醫藥產業。

 

藥界紛紛憤慨提出「要生存」主張,強烈反對分類分組調整藥價,建議應採總量管制方式,取代藥價差價調整機制,適度反映管銷成本,要求別再砍藥價。

衛生署健保小組組長朱日僑僅回應,在修改藥價基準時,會先與醫藥界進行協商,也會將訂價公式、會議紀錄公佈在網路上,以達藥價透明目標。

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黃文鴻指出,「藥價基準修正草案」許多執行細節屬於藥價政策,包括新藥與專利預期學名藥品價格制定原則、創新藥的核價、風險分攤事半計畫應屬於政策原則,不應混列於當中。他建議立法院要求衛生署先制定藥價政策,再由健保局執行細節,降低風險。

黃文鴻進一步指出,「社會主義化」的新藥核價,忽略生技醫藥產業發展的國家政策。

政府應參考韓國給予在「本國」進行研發、臨床試驗的核准新藥,供一段期間優惠價。

 

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祕書長吳明彥也表示,現行藥價基準已不符現狀,要解決藥價差,他建議,明文訂出合理專業管理的比例,來消除藥價差價,反映合理成本。

 

在藥界代表與官方爭論之際,針對《藥價基準修正草案》健保局則提出將在16日再度召開會議,八大藥學會則不願參加以示抗議。黃淑英鼓勵八大醫藥學會藥盡可能參加,否則,政府一意孤行制訂草案會讓大家後悔莫及。

 

 

[資料來源:Wise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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