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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新聞>醫改“新動作”治標難治本

[ 中國經營報  ] 2011/03/14

3月7日,發改委網站公布了藥品降價通知:自3月28日起將進一步降低藥品價格。與以前多次降價不同的是,這次主要針對外資企業,而且首次取消了20個藥品的單獨定價權,其中19個即為外資藥品。

消息公布後,引起了外資制藥企業人士的反彈,也再次使“原研藥(是指化合物專利過期(包括行政保護期結束)的專利藥品和同類藥品,主要集中在國外獨資、中外合資的制藥企業中)”、“單獨定價權”等中國醫療行業的特有概念受到熱議。一些分析人士指出,中國的醫改最終關鍵在於醫療服務制度改革,一句話,醫改成敗在於改革體制,僅僅一力催動藥品降價,醫改前景仍是懸而未決。

外資制藥企業遭遇沖擊

這並非是針對外資藥品的第一次降價。去年11月30日,國家發改委宣布降低頭孢曲松等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涉及抗生素、心腦血管等十七大類,調整後的價格比之前平均降低19%。降價的矛頭主要針對外資企業。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制和開發行業委員會(RDPAC)擁有37家能獨立研發藥品的跨國企業,包括多家世界500強制藥企業。該委員會媒體部門總監左玉增表示,當時降價涉及該協會下屬各外資企業的藥品70多個,占各企業所擁有原研藥品總數的1/3,波及面相當廣。

而這次的調整似乎來勢更為猛烈。3月7日,發改委發文降低部分主要用于治療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環系統類藥品最高零售價格,共涉及162個品種,近1300個劑型規格。調整後的價格比現行規定價格平均降低21%,預計每年可減輕群衆負擔近100億元。發改委首次取消了20個藥品的單獨定價權,其中包括19個外資藥品。

“我們理解政府部門降低藥價、減輕居民生活負擔的舉措。”對此,左玉增表示認同,但是他認為過多地對藥品降價可能會改變企業的發展方向,降低企業的創新能力並導致藥品質量下降,“國內創新藥品始終趕不上國際水平恐怕也是由於藥價太低造成的”。

一位外資制藥企業負責人也表示了同感。他以2010年美國FDA(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的新藥為例:“2010年美國批准的新藥也就21種,2009年是26種,新藥的趨勢是逐年減少。”他認為如果不對研發表示支持,就沒有人去研究新藥了。

雅培(中國)國際部商務經理陸寶成表示,如果過分地降低某種藥品的零售價格,會導致藥品中間商以及醫師會放棄使用這類藥品,而選擇價格較高、水分較大的替代藥品,這樣並不能降低患者的醫療費用。

“中國藥企的生產質量和發達國家存在著較大差距,這是客觀情況,也就決定了價格差異。”左玉增舉例,雖然國內有5000家制藥企業,但是生產的藥品沒有一種能獲FDA批准進入美國市場,能進入歐洲、日本兩大市場的也極少,原因都在於生產質量通不過審核。

降價矛頭轉向

去年年底以來的兩次降價,明顯的標志是發改委把降價矛頭從生產仿制藥的國內企業轉向生產原研藥的跨國企業。

原研藥品價格比國產藥品定價高出十幾倍乃至幾十倍的情況非常常見。服用德國拜耳生產的阿司匹林,一個月下來要30多元,而用國產的只需要一元錢就夠了。頭孢噻肟鈉針劑如果用外資生產的原研藥品需要80多元,而國內藥廠的價格是1.25元。據統計,位列基本藥物目錄中的9個外資原研藥與同一產品國產藥相比,價格平均高出1311%,卡托普利比同品種國產藥價格高出2319%。

外資藥品在國內的市場上占據著重要地位。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副秘書長、九州通北京公司總經理牛正乾表示,如果以藥品數量來說,外資藥品只占據了國內30%的市場份額,但是如果以金額計算,外資藥品占據國內藥品市場總金額的70%,獲利遠遠高于國內藥企。

外資原研藥在價格上享受的超國民待遇讓衆多的國內企業覺得不服氣。廣東羅浮山國藥集團市場部總監鄭傳譽表示,外資制藥企業在政策上享受的特權很多,而政府在對待內、外資企業上應該一視同仁。國內制藥企業擁有單獨定價權的產品數量很少,比如羅浮山國藥,只有百分之幾的產品有單獨定價權,而外資企業都是原研藥品,基本上都單獨定價。太極集團銷售總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鮮亞則表示,藥品7年中27次降價,前面25此都是針對仿制藥,對國內制藥企業造成巨大沖擊,這兩次針對外資原研藥品的降價、取消單獨定價權等舉措,有利于在市場競爭中營造一個公平的環境。

對於原研藥品,國內醫藥界人士早有微詞,一些行業人士和專家則認為這一提法應該廢棄。藥品價格問題專家、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研究員朱恒鵬認同這一說法。他表示“原研藥”這個詞出現于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前,其背景是當時國內企業大量仿制國外專利藥品,由於企業衆多,產值巨大,政府不能禁止。為了補償持有專利的外資藥廠,政府認定這些藥為原研藥,並在藥品價格上給予優待。為了鼓勵國內企業仿制創新,還規定了仿制藥“首仿”、“次仿”、“三仿”的資格。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國家計委(發改委前身)2001年發佈了《關於單獨定價藥品價格制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界定了藥品“單獨定價權”這一名詞。

國內制藥企業也有不少產品獲得了單獨定價權。“單獨定價權的界定彈性很大,國內二甲、三甲醫院所能買到的能拿回扣的藥品,幾乎都是單獨定價的。”朱恒鵬認為,既然這些名詞的出現是歷史遺留問題,這些名詞理應隨著問題的解決而逐漸消失。

藥品降價收效甚微

遼寧省一位負責藥品集中採購的官員認為,生產原研藥品和專利藥品的基本上都是外企,此次國家採取強制性措施加大了對原研藥品和專利藥的降價幅度,可以大大增強省級藥品集中採購部門降低原研藥中標價格的信心和底氣。此前,由於外企生產的藥品競爭力強,供不應求,通過集中採購招標很難將價格壓下去,外企的藥品幾乎都按照市場上的最高零售價中標,而相比之下國內的藥品生產企業的招標價格已經被壓到極限。長期以來,國內藥企抱怨價格差距太大,導致國產藥品研發停滯不前。此次國家採取強制性措施,將外企藥品降低了很大幅度,也算是對國內藥企的一個正面表態。

對於3月7日的藥品降價,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指出,價格調整綜合考慮了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實際價格等因素,並區分不同情況,突出了重點。對費用高的藥品加大了降價力度、對費用低的藥品少降價或不降價,在於減輕患者經濟負擔的同時,既保證廉價藥的供應,也適當控制了對創新型藥品的降價幅度,以鼓勵藥品的研發創新;對已單獨定價藥品,進一步縮小了與統一定價藥品之間的價差,以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

雖然7年來藥品降價達27次,無論是國內制藥企業還是外資制藥企業,日子都不好過,但是如果問一位普通百姓是否感覺到藥價明顯降低,得到的答案基本上都是否定的。這幾乎成了醫改行政施行三年來的悖論。

“醫改也只能在藥品降價上高歌猛進,在其他方面如何呢?”一位醫改專家評論。他曆數了這幾年來醫改所能推進的範圍:藥品降價、推進醫院的電子信息化建設、投資建立基層社區醫療服務中心、擴大農村醫保覆蓋率,這些種種都是“硬件”,只要有行政命令和投資就可以做到。“剩下的軟件呢?牽扯到人的地方該怎樣改?”他反問。

“中國的醫改,最關鍵的是對體制的改革,現在所能做的都是繞著它走。”朱恒鵬認為,對整個醫療服務體制的改革是最關鍵的,也關係到醫改的成敗。

“比如對公立醫院的改革,”上述醫改專家表示,因為這牽扯到人事制度的改革、薪酬制度的改革、所有制轉變、國有資產流失等方方面面,到現在為止進展甚微,“還有地方衛生部門的利益問題,誰願意放棄對醫院的管理權?這遠比藥品降價重要得多。”

今年1月,衛生部副部長張茅公布了今年醫改工作的五大重點,公立醫院改革排在第二位,僅次于健全基本藥物制度,這讓行業人士對改革的推進又充滿了希望。

[資料來源:Wise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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