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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新聞>療效成本最低≠單藥價格最低 基藥調整將引入藥物經濟學評價
[南方都市報 記者 馬建忠] 2011/04/14

“隨著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面和水平的提高,未必永遠是307種,因為基本藥物將三年一調整。”4月9日,衛生部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司長鄭宏在出席一個衛生經濟論壇時的表態,無疑再度加大了自2009年公佈以來基本藥物目錄的調整預期。

鄭宏還表示,藥物經濟學在建立基本藥物制度過程中確實應該發揮重要作用,這將是一個有待研究的課題。

 

基藥要算經濟賬

藥物經濟學,在我國不算是一個很新的概念,但實操中並沒有受到重視。

南都記者獲悉,旨在規範我國藥物經濟學研究,促進合理用藥的《中國藥物經濟學指南2011版》,在經過中國藥學會近兩年的編撰之後,終於于近日完稿,即將開始試用。

鄭宏認為,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用藥有很大差異,因此基本藥物目錄對於滿足基層中的需求還存在很大距離,特別是如何發揮藥物經濟學的作用對已經遴選的藥物進行藥物經濟學的評價,還需進一步完善。

他還認為,藥物經濟學在基本藥物的遴選、供應、使用和定價報銷等環節都應該發揮作用。另外,如何使國家的醫療保障體系和藥品經濟學研究結合起來也是一個有待研究的領域。

複旦大學教授、中國藥學會藥物經濟學專業委員會委員陳潔也認為,通過藥物經濟學,根據療效成本比較才能真正選出成本最“低”的,而不是只根據價格多少來定。所以,在遴選基本藥物時必須要做藥物經濟學的分析。

“比如把世界衛生組織的基本藥物目錄和中國定的目錄進行比較,就發現我們在基本藥物目錄里兒童用藥欠缺。光是憑專家經驗制定基本藥物的目錄,有值得進一步完善和提高的需求。”陳潔如是指出。

陳潔認為,政府應該根據藥物經濟學的投入來制定基本藥物的價格、藥物招標政策,以及合理使用的規範化程序。

國務院研究室社會發展司原司長朱幼棣則直指當前缺少藥物經濟學基礎的定價機制為“藥物灰色經濟學”。

朱幼棣認為,“藥物經濟學對藥物價格的制定有很大作用,包括招標的參考價、中標價,基本藥物的零差率等,由於缺少藥物經濟學的基礎,更多時候是藥物行政學、藥物關係學、藥物政治學在發揮作用,說藥物經濟學,頂多是‘藥物灰色經濟學’。”他還質疑,20多次的藥品降價以及各地政府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究竟給老百姓減少了多少醫藥費用的支出,節省了多少開支?

“這些是經濟學嗎?肯定不是。國家制定的最高零售價格乘以去年的銷量減去招標價乘以銷量,得出了給老百姓多少實惠,實際是一個空的東西,說得不好聽點,一點也不靠譜,因為中標的價格與實際銷售和採購的相去太遠,而且在醫院里也並不是按最高零售限價銷售的。”朱幼棣說。

 

招標“質量分”形同虛設

中國藥學會藥物經濟學專業委員會主委劉國恩給出的一個模型顯示,按照現有的基本藥物招標“雙信封”制度,“技術標”中,企業規模大小和產品品種類型,一共就給出了56分,而質量、可靠性滿分才10分,療效滿分則只有4分,也就是說療效質量加起來14分;其它的占了30分,一共是100分。

“假設兩個同類藥品,依照‘技術標’打分,A藥得了滿分100分,B藥得了86分,14分就差在質量上。也就是說,這兩個同類產品,一個產品拿了質量療效的滿分,一個產品拿了質量療效的零分。這兩個藥品如果都被選中,都進入到第二次‘價格標’投標,我們知道A藥與B藥的差距就在14分的質量上,這個意義非同小可,可在價格標里這整整14分的質量和療效之差卻不再發生任何作用,這第二標是比較兩個藥品的價格,A藥20元、B藥10元,最終質量療效差的後者勝出。”劉國恩無不遺憾地說。

據瞭解,根據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的經驗,如果沒有系統地研究和評估規範,不同藥物經濟學的研究將可能因為研究、設計和報告範式等方面的差異導致其研究結果的標準和質量各異,從而影響藥物經濟學評價的可比性、科學性以及對醫藥衛生決策的參考意義。

為此,目前已經有32個國家和地區的相關部門制定出了適合本地區的34個藥物經濟學評價指南,用于指導和規範藥物經濟學研究。

[資料來源:Wise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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