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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啟惠:兩岸生醫合作 應循ICH

[工商時報 記者 杜蕙蓉]2013/10/09

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表示,兩岸醫藥合作協議的ICH(醫藥法規協和會議)法規標準若無法落實,台灣生技新藥業就會落入電子業一樣被大陸掐住的命運,把研發、生產都外移。

2010年12月第六次江陳會,雙方簽署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雙方同意兩岸新藥臨床試驗以ICH、醫材以GHTF(醫療器材法規聯合會)的國際標準模式為架構,不過迄今為止,該協議一直沒有具體進展。

翁啟惠表示,大陸雖然醫療水準比較落後,但有很強的政治實力,且有人口、市場優勢。根據IMS HEALTH的顯示,2012年中國藥品市場高達5,120億人民幣,而2013年會超過6千億人民幣,由於市場商機可觀,大陸要求全球藥廠的臨床標準都須循當地的臨床法規,且三期臨床試驗的研發及生產都必須在當地進行,為此,很多國際大藥廠為了進軍大陸,只好在大陸成立研發中心和生產基地。

翁啟惠憂心忡忡表示,國內藥廠若不循ICH法規,不僅未來市場將只受限在中國大陸,且被迫在中國成立研發中心和廠房,最後就會出現像電子業一樣在大陸動彈不得的窘狀,這對台灣生醫產業的發展是很不利的!

以兩岸生醫產業來看,台灣在進行大型人體臨床試驗方面,經常會受限於人數不足,收案較慢,但台灣在研發、臨床法規比較國際化,與大陸有互補性,而且,華人的基因相近,若兩岸能在華人共通疾病的臨床研發上,循ICH國際標準,合作開發新藥進軍國際,對於兩岸生醫產業的國際定位都有好處。

翁啟惠表示,兩岸醫藥合作協議目前尚未有具體進展,雖然不清楚障礙為何?但沒有國際認同的兩岸同步臨床標準,就沒有產品,因此ICH模式、IRB(人體試驗委員會)至IND(人體臨床試驗)的細節須先出爐,才有標準可循,這點政府可以多請教專家,且高層要更積極透過協商,落實兩岸衛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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