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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福部修法中藥管理法制化強化中藥團隊分工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中央社】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副司長高文惠今天表示,藥事法修法是要強化中藥團隊分工,將中藥管理法制化,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日前向衛生福利部(簡稱衛福部)陳情反對修改藥事法第103條開放「中藥材管理人」提供中藥材管理、批發買賣、客製配藥。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對於藥事法修法意見,衛福部中醫藥司副司長高文惠表示,現行藥事法規範,中藥商的藥品買賣,應由中醫師或修習中藥課程達一定時數的藥師、藥劑生駐店管理。

她表示,為強化中藥團隊分工,新增「中藥材管理人員」,增修具備中藥製造、批發或零售實務經驗,且研習相關課程達162小時者,在通過勞動部主辦的「中藥材管理技術士技能檢定」後,即可進行中藥成藥批發,以及中藥材批發、零售、輸出、入等業務。

高文惠說,中藥販賣行業早期都是父子相傳、師徒交棒模式傳承中藥典籍文化與製藥技藝,這類以中藥材服務管理為主的專業人員,不同於國家考試的專業技術人員,性質比較類似技職檢定,因此修法規定,只要通過勞動部的技能檢定考試,就能經營中藥材販售服務。

她說,目前從事中藥材買賣有一部分人有證照、一部分人不符合規定,這次修法是完備考與用的管理法制架構,未來除了藥師、藥生、中藥商外,對於中藥材鑑別、使用具有長期經驗者參與,提供民眾安全用藥環境。

針對外界質疑「技術士檢定」太過簡單鬆散?高文惠回應,勞動部在技術經驗認定很有經驗,衛福部會跟藥材、藥商溝通考試,技術士的檢定,未必如藥師所想的「那麼簡單」。一旦通過檢定,未來顧客的用藥安全可由政府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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