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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品政策》處方藥轉指示藥 自我藥療暫緩
【中國時報  2015-02-13  記者廖珮妤 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上月宣布今年推動「自我藥療」政策,將13種常用抗生素等處方藥,轉列指示藥,民眾可在藥師指示下自行買藥。但此舉引發醫師團體反對,憂心若無足夠配套,可能延誤病情,而藥師若協助民眾用藥,恐涉及違法醫療行為。食藥署決定暫緩政策,持續溝通、凝聚各界共識。
13種成分藥物包含口服抗組織胺、口服腸胃藥、類固醇藥膏與噴劑、外用抗生素、陰道製劑、抗過敏眼劑與阿斯匹靈。食藥署原本預計今年下半年以前開放,並同時推動自我藥療。但日前與醫師代表開會討論後,醫師、藥師各界意見不一,藥品組長劉麗玲說,在取得共識、推出完整配套前,暫緩實施。
醫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蔡明忠表示,「自我藥療」涉及醫療行為與民眾健康,不該由食藥署單方面推動,而應提高層級,由衛福部規劃,食藥署、國健署、醫事司等單位共同研擬,才能確保用藥安全。且相關配套要做好,民眾須有一定的用藥認知,才能承擔自行買藥的風險。
此外,蔡明忠說,在藥師「指示」下用藥定義模糊,若藥師針對民眾咳嗽、流鼻水等症狀,提出建議藥品,恐涉及醫療診斷行為,會違反醫療法。
針對醫界的反對,新北市藥師公會理事長古博仁說,藥師提供諮詢協助,是告訴病患正確用藥知識、藥品副作用、注意事項,怎麼可能是診斷?這13項藥物,國外超市都買得到,安全無虞。民眾確實是需要教育,但別把大家當白痴,好像民眾無法自行購買簡易藥物。
古博仁指出,自我藥療是希望減少健保資源浪費,不需要動不動就上醫院看病,各界應正向思考。
劉麗玲強調,藥師僅提供諮詢,不是診斷。13項處方藥轉列指示藥,食藥署不會主動推動,而是由藥廠自行申請。會持續溝通協調,取得各界共識,並邀請醫師代表擔任指示藥及成藥諮議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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