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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劣藥連環爆 擬修法重罰五千萬

【台灣蘋果日報  2015-06-08  生活  記者蔡明樺  報導】

劣藥連環爆,現行《藥事法》最高僅能開罰三十萬元,與食品摻偽假冒可重罰兩億元不成比例,衛福部食藥署擬修法,立委也提出修法草案,如藍委李貴敏主張劣藥最高罰鍰提高到五千萬元,且重大違規者從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為五年,最快下半年送立院修法。葡萄王、杏輝等大廠都涉入劣藥風暴,《藥事法》規定製造劣藥罰六萬到三十萬元,藥廠違反GMP規定罰三萬到十五萬元,迄今僅新北市開罰強生藥廠,且僅罰製造劣藥六萬元、違反GMP規定三萬元。食藥署指出,罰則裁量權在地方,要重罰違規藥廠須修法。李貴敏昨說,黑心食品罰得比藥品還重,不符國際潮流,她主張劣藥罰則提高為六萬到五千萬元,違規情節重大者刑責加重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快下半年排議程

食藥署長姜郁美回應,《藥事法》偽禁藥罰則已修法加重,唯獨劣藥罰則多年未修,該署尚未完成修法版本,尊重立委提案,同意藥廠若使用不可供人食用、傷身的原料藥應重罰。李貴敏說,立院本會期只到下周一,《藥事法》修法最快下半年才能排入議程。民眾洪宋晏說,連上市櫃藥廠都捲入劣藥風暴,再不加重罰則,政府恐淪為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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