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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蒿素專利有局限註冊了也可以仿製” 李國橋教授表示三大傳染病專利藥可被仿製有國際規定

【南方都市報(全國版)  2015-10-08  都市圈  記者袁潯傑  報導】

屠呦呦斬獲諾獎,讓青蒿素幾乎成為這兩天最火的詞。這其中關於青蒿素產品專利權被國外註冊的問題,又被大家翻了出來。

知名瘧疾防治專家、廣州中醫藥大學李國橋教授昨日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治療瘧疾的藥,註冊的專利有局限,因為國際上早有規定,瘧疾、艾滋病、結核這三大病註冊了專利某些情況下別人也可以仿製。

李國橋在表示: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瘧疾、艾滋病、肺結核是世界三大傳染病。而前幾年世界衛生組織有規定,這三大病的藥申請了專利,有些國家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仿製你的。因為這三種病危害全人類,要讓大家都能享受到新藥。記者翻閱資料顯示,關於藥品的專利保護和生命健康保護的爭議就一直不斷。

1994年,世界貿易組織(W T O )從保護知識產權的角度考慮,通過了《與貿易有關知識產權協定》。這個協定被認為過於強調藥品的專利屬性、淡化了其保護生命健康的特殊屬性,所以一直存在爭議。

2001年,在卡塔爾發佈的多哈宣言強調了採取措施保護公共健康的重要性。

2003年,世貿總理事會通過的《關於T R IPS協議和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第六段的執行決議》也指出,發展中成員國和最不發達成員國在國內發生公共健康危機,比如艾滋病、瘧疾、肺結核和其他流行疾病時,可以基於公共健康目的,在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實施強制許可制度,以生產、使用、銷售有關治療產生公共健康危機疾病的專利藥品。

2005年,W T O通過了《T RIPS協議修訂議定書》,允許W T O成員國為保護公衆健康利益實施藥品強制許可,給發展中國家為公衆利益強仿藥品掃清了法律障礙。

李國橋認為,研究青蒿素就是為了要在世界範圍內消滅瘧疾,所以別人註冊的青蒿素的專利,一些貧窮落後的國家,為了治病救人也可以仿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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