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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福部增列離胺右旋安非他命等二項為管制藥品

【台灣時報  2015-10-21  台北都綜合  記者陳一雄  報導-

衛福部昨天公告,增列離胺右旋安非他命為第二級管制藥品,及新興濫用物質AB-CHMINACA為第三級管制藥品,並加強流向管理,避免遭流用或濫用而危害國人健康。

衛福部表示,離胺右旋安非他命為安非他命類化學合成物質,屬中樞神經系統興奮劑,服用後在體內代謝成右旋安非他命,美國FDA核准用於治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及暴食症(BED),惟安非他命類藥品在國內屬藥事法「禁藥」,因其具有濫用性,倘不當使用會有依賴性,為加強流向管理之需要,增列為第二級管制藥品。

AB-CHMINACA為類大麻活性物質,係仿照大麻活性成分-四氫大麻酚結構,利用化學合成方法製造,含有類大麻活性物質的草本混合物,在歐洲、美國及日本有濫用,吸食時會產生類似大麻的精神活性反應。行政院已增列為第三級毒品,因它不具醫療用途,鑑於科學上使用之需要,依往例亦增列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衛福部表示,自公告日起,尚有留存離胺右旋安非他命及AB-CHMINACA機構業者,須依規定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者,須事前向衛生福利部提出使用管制藥品申請,經核准後始得使用;辦理該等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及使用等相關事宜,請確實遵照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以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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