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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紓解看診人潮 醫院設後送病房 衛福部准了

【工商時報  稅務法務  2016-01-13  記者郭建志  編譯】

衛福部昨(12)日表示,各地醫療資源不均,為讓醫療人員順利相互支援,未來只要在病人需要等情況下,即可不必事前報准。另外,台灣「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僅有36家,急診室常人滿為患,即日起將允許醫院另設「整合醫學急性後送病房」,紓解看診人潮。

衛福部昨日發布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放寬醫院診所間之相互支援,未來只要屬於視病人需要,且不是定期提供診療情形者,就可以用事前報衛生局核准;另外還新增「急性後期照護病房、整合醫學急性後送病房、癌症醫院」之設置標準。

根據衛福部委託國衛院對於「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急診」等五大科醫師人力的研究結果顯示,未來10年內醫師老化情形嚴重,醫院重症科醫師人力吃緊,再加上國內醫院、診所2萬多家,卻僅有194家急救責任醫院,「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更只有36家,導致責任醫院急診壅塞情形嚴重,衝擊醫療品質。

醫事司科長呂念慈說,本次特別修法,未來36家「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除了可以設置「急診觀察床」,每床配置一名護士外,也可以選擇設置「整合醫學急性後送病房」,每三床才需配置一名護士,由主治醫師提供全人照護,除了照顧更好,醫院人力也可獲得紓解。

但標準也同時明訂,病人只能來自於「急診後送」,且病人在病房住院天數必須在「平均14天以下」,盼有效改善病人都擠在急診室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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