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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翻修3大爭議 喊卡 降股東會門檻、董監選舉、電子投票等 惹反彈

【蘋果日報  2017-03-27  記者廖珮君、陳慜蔚】

經濟部研擬大舉翻修《公司法》,據了解,其中上市櫃公司最關注的3大爭議內容,包括調降股東會出席門檻到1/3、改變董監選舉方式,及電子投票優於委託書效力等,因金管會、部分上市櫃公司反彈聲浪大,已確定喊卡。

金管會反對全額連記

商業司副司長陳秘順表示,民間修法委員會於去年12月時確實提出多達200多項建議,不過在一一評估考量後,有許多項都未列入草案。

他說,「調降股東會出席門檻」及「電子投票優於委託書效力」等兩項,已確定不列入;至於董監選舉方式,他說,只要金管會不同意,上市櫃公司仍不得採用別種方式,只能維持「累積投票制」。

這次《公司法》翻修,其中攸關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改選方式、電子投票等,最令金管會和業者關注。

其中,金管會最強力反對的是董監改選方式,擬從目前強制採「累積投票制」,改為「全額連記法」。金管會官員說,若董監改選改採「全額連記法」,大股東容易贏者全拿,不利小股東權益。官員也說,過去曾開放全額連記法,結果有6~7家經營權爭議者採此方式,引發爭議,之後又修法,如今沒必要走回頭路。

股東會門檻低易雙包

其次是降低股東會出席門檻,從目前1/2降到1/3。最大爭議是,一旦調降,將產生「沒有絕對多數」的股東會,例如1萬名小股東的中小型公司,市場派只要掌握3000名股東,就可以開會,反易引發「雙包」現象。

最後是電子投票效力優於委託書。依現制,股東若以委託書委託出席,若要改為電子投票、得先撤銷委託;但修法後,股東將直接以電子投票為主、也不須撤銷,此舉恐造成投票股權不穩定,也易造成股東投票意向混亂而濫用股權。

例如股東已在5天前將「書面委託書」給A公司派,但卻又因B勸誘,在兩天前自己上網「電子投票」給B市場派,這張票變成給了B。此舉將造成公司、股東、市場更大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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