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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 4條、第5條、第9條

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

發布日期:2018-05-01

發布單位:食品組

 

衛生福利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0669號

 

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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