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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製藥業威脅 美國智庫建議:應確保領導地位

「中國是一個重大的潛在威脅、實際的威脅。」華盛頓智庫「資訊技術與創新基金會」(ITIF)日前發布重磅報告指出,中國高度重視生物製藥產業,甚至透過各種不良手段來推動該產業的發展。報告提醒,川普政府在貿易談判中不光要重視晶片領域,也要解決中國在生物製藥方面的盜竊智財權等不良行為。報告認為,這些問題若不盡早解決,等到美國生物製藥公司關閉、美國工人失業就為時已晚。

中國在多個計畫中重點提出發展生物製藥產業

ITIF報告稱,十多年來,中國政府一直將生物製藥作為重點發展產業,包括生物技術產業產值要超過GDP的4%,並要求各級政府大力支持。中國在其「中國製造2025」中確定了10個重點產業,其中包括生物醫藥及高性能醫療器械。報告指出,這對美國先進、創新型產業的挑戰將會越來越大。

與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國家相比,中國採取不同的方法發展生物製藥產業。但報告中說,中國的許多政策既不公平也不合法,因為其本質是在實施「創新重商主義」,以犧牲美國和其他外國公司的利益為代價,用不公平手段使中國公司受益。

這些手段包括:支持中國仿製藥和生物仿製藥行業的發展、支持中國風險投資公司對美國生物技術公司進行風險投資、盜竊美國的智財權、對美國生物醫藥公司進行網路攻擊以獲取商業機密、迫使外國公司與中國公司建立合資企業(以便技術轉移)等方式,為生物製藥產業提供支持。

報告披露,中國政府在生物製藥產業使用了各種伎倆、各種政策,但最終目的都是使中國公司「能夠獲得美國技術」。中國政府可以施壓美國公司將重要數據交給中國仿製藥公司。

中國發展生物製藥的各種手段

中國近十年來在生物製藥產業縮短了與美國的距離。但報告強調,中國政府透過強有力的,往往是歧視性的國家主導產業和貿易政策來支持實現這一切。

報告稱,中國首先是支持中國仿製藥和生物仿製藥行業的發展。中國在生物製藥行業的戰略核心組成就包括複製(copying),也就是複製外國藥物,以便開發和出口仿製藥。中國想要通過複製而不是原始創新在仿製藥和生物仿製藥領域建立國內產業能力。中國監管機構的重點是合理化和鞏固其仿製藥行業。北京希望通過這一戰略來減少外國專利藥的進口,同時擴大中國在全球仿製藥的出口。

報告披露,中國政府在生物製藥行業使用了各種伎倆以及各種政策,但最終目的都是使中國公司「能夠獲得美國技術」。中國政府可以施壓美國公司將重要數據交給中國仿製藥公司。

此外,中國政府支持中國風險投資公司對美國生物技術公司進行風險投資,投資額從2015年的2億美元增加到2018年前三季度的26億美元。「這些風險投資的一個關鍵原因就是能夠獲得(美國公司)關鍵技術的所有權。」報告說。

在2018年,中國風險投資公司在美國比在中國投資了更多的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公司。根據獨立研究提供商「Rhodium」的數據,2016年至2018年間,雖然中資對美國和歐盟的投資大幅下降,而中國公司在健康和生物技術領域的收購在美歐均有所成長。

除了對風險投資基金提供支持外,中國政府還以各種關鍵方式為生物製藥行業提供支持,以推動生物製藥的發展。其中一個重要工具就是智財權盜竊。很多華裔生物醫學研究人員在受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資助的美國大學工作,他們將所在大學實驗室開發的智財權帶到中國去。

NIH院長柯林斯(Francis Collins)去年在給大學機構的一封信中寫到,NIH意識到一些外國實體機構建立了系統的項目,影響NIH的研究者和同行評審。

ITIF報告還提到,中國的「千人計劃」就是這樣一個項目。NIH在去年12月的一份報告中特別聚焦中國在海外招聘人才的「千人計劃」。報告稱,一小部分在美國的外國研究人員一邊領著美國政府資金,一邊將美國的智財權轉移到他們各自的國家,使得全美各地的學術機構成為受害者。

中國通過「千人計劃」來吸引在海外接受教育的華裔科學家和工程師回國進行研究。在2012至2018年,估計有25萬華裔生命科學家回國。近年來,在美國發生了多起「千人計劃」入選者參與盜竊美國智財權的案例,已經引發美國聯邦調查局的關注。

中國還通過對美國生物醫藥公司進行網路攻擊,來獲取商業機密。有些時候,盜竊通過直接手段,中國招聘在美國生物製藥公司工作的科學家竊取智財權,並將其轉移到中國去。

2002年,一名中國公民被指控從康乃爾大學偷竊生物材料帶到中國。2013年,兩名曾在禮來公司(Eli Lilly)擔任科學家的中國公民被指控偷竊和提供商業機密給一家中國製藥公司。2018年,在葛蘭素史克(GlaxoSmithKline)公司位於費城的一個研究所工作的頂尖華裔生物學家薛宇(音譯,Yu Xue)承認竊取公司機密和將它們發送到競爭對手公司Renopharma,這是一家部分由中國政府資助的中國生物技術公司。

2019年,德州大學安德森癌症中心(MD Anderson Cancer Center)和埃默里大學( Emory University)都因智財權盜竊而解僱了幾名華裔科學家。一份給美國國會下屬的美中經濟和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的報告顯示,「Ventria Bioscience、葛蘭素史克、美國陶氏益農(Dow AgroSciences LLC)、嘉吉公司(Cargill Inc)、羅氏診斷(Roche Diagnostics)和安進(Amgen)都經歷過現任或前任員工盜竊商業祕密或生物材料的行為。盜竊意圖是將其出售給中國競爭對手。在學術界,研究人員從康奈爾大學、哈佛大學和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的雇主那裡竊取了信息或樣本,然後出售給中國公司。」

在另一起案子中,一名前加州生技企業「Genentech」雇員被指控商業祕密盜竊罪。該雇員將盜竊來的關鍵資訊傳給Genentech的中國競爭對手。

一家領先的醫療器械公司的一名前中國員工被判竊取智財權罪。該雇員在盜竊後,前往中國,並從中國政府那裡獲取融資,利用偷來的智財權建立一家競爭對手公司。除了盜竊智財權外,ITIF報告還披露,中國還迫使外國公司與中國公司建立合資企業,以便向後者轉移技術。

報告稱,雖然中國政府在生物科技領域的政策是支持外國直接投資,但外國公司仍有壓力與中企建立合資企業。合資企業的目的是中國讓外企幫助國內生物製藥公司。在發達的法治國家,無論是外國公司還是本土公司在很大程度上都受到同等待遇,但在中國,外國公司知道,如果他們不在當地生產或幫助中國公司生產,中國政府就會讓他們處於不利地位。

世界衛生組織的一份報告顯示,大多數外國生物製藥公司在其他國家不必與當地公司建立合資企業,但在中國卻要。

光靠複製無法彌補與產業領導者的差距

報告指出,儘管中國近年來在生物製藥產業有所進展,但是其核心挑戰是,作為一個以科學為基礎的產業,很難通過複製產品來彌補與生物製藥領導者之間的差距。在其它行業,如太陽能電池板、高速鐵路和機器人等,中國通過複製技術(通常是利用盜竊或強制技術轉讓等手段)來趕上這些行業的領導者。然後再利用各種手段(包括以政府補貼為支持的掠奪性定價),來削弱外國競爭對手。

但在生物製藥領域,如果中國想要發展一個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仿製藥和生物仿製藥行業,複製伎倆會起作用,但卻不足以在「創新藥物領域取得顯著的市占率」。

而要想做到這一點,中國需要發展本土能力,以便使其能夠開發藥物並成為市場的首個推出者。但正如畢馬威(KPMG)的一份報告所指出的那樣,中國生物製藥行業面臨著實際的制約因素,包括核心技術短缺、產業結構欠佳、研發能力薄弱、資源效率低,市場無序等。此外,中國側重的是那些短期能見到報酬的領域,而對於投資報酬具有不確定性且回收期可能會很長的生物製藥,投資興趣相對較低。

美國應該如何做?

ITIF報告警告說,「中國是一個重大的潛在威脅,實際的威脅。」美國承擔不起等到中國造成的傷害(指迫使美國關閉工廠和實驗室,大量美國工人失業)已經明顯的時候再行動,因為到那時可能已經太晚了,這已經發生在一些美國製造業的身上。「國會和(川普)政府需要現在考慮採取行動幫助確保美國在未來二十年內在生物製藥領域的領導地位。」報告說。

報告建議,在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的擴大權限後,川普政府應考慮阻止更多中資收購或投資美國設計或生產藥品的公司。報告說,這麼做是合理的,因為中國政府向一些中國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大量補貼來投資外國生物製藥公司,使其能夠瘋狂盜竊智財權。

此外,川普政府應該確保與中國的貿易談判包括生物製藥問題,如強制技術轉讓、智財權盜竊、數據傳輸限制、壟斷問題,以及歧視性進入中國市場等。NIH也應該繼續努力,以便更好地監督中國公民不恰當地將由NIH資助的項目所產生的智財權轉移到中國去。NIH也應該更加密切監督和中國有關的任何研究資金或合作。但這並不意味著限制中國留學生進入美國大學,而是加強監督和限制非法和不道德的行為。

報告稱,科學界的許多人可能會認為,加強監督和中國有關的任何研究資金或合作違背了科學和科學探究與交流的全球性和開放性。但是,科學界「不能夠也不應該接受竊取智財權等違規行為」。

中國是美國進口欺詐藥物的主要來源。中企可以利用其生產的劣質或侵權藥物賺取巨額利潤。對此,美國國會應該確保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有足夠的資金來有效地檢查中國生產用於美國消費的藥物和藥物成分(API)的設施。

(來源: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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