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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轉彎!醫材自付差額不設天花板 健保署廢止上路公告

健保署6月9日公告8大類共352項自付醫材差額上限,引起醫界強烈反彈,衛福部部長陳時中13日親上火線與各界溝通,當時承諾先處理極端值案例及醫材比價網問題,8月1日上路時程也暫緩實施。健保署24日表示,經與8大類醫材相關的醫學會討論研議,醫材自付差額將不再設定上限,而是將採銷售價格的極端值方式處理。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副組長黃兆杰說,健保署約花1個月與各界討論,決定採用監控醫材自付費用極端值的方式,因此,將先檢視醫材比價網上的醫療器材,若醫材自付差額超過極端值,就會通知醫療院所要求說明,並柔性勸導調降價格,預計8月1日即可完成;至於,往後新增醫材會透過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提醒醫療機構。

黃兆杰表示,與各醫學會溝通後,原先制定的8大類醫材自付差額項目不會更動,但在細項分類上,如人工水晶體從原先6項分類增為8項、人工髖關節從3項增為5項、人工心律調節器從1項增為2項;而針對醫材極端值部分,因擔心各醫療院所會調整現行價格,以趨近極端值,因此暫時無法公布。

黃兆杰也說,溝通過程中,8大類醫材相關醫學會均認為醫材自付差額制度存在已久,如果貿然設定上限,對於國內醫療院所於醫材使用、部分醫材是否要退出台灣市場等生態會有影響,因此健保署採更開闊的態度,容納不同意見,決定先採極端值處理。

黃兆杰指,若有醫療院所醫材自付差額超過極端值,又不願意於醫材比價網登錄,健保署會加以了解,並按照健保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規定,要求醫療院所落實登載,若醫療院所不願登錄,違規者會採計點方式,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健保特約,期盼醫材自付差額價個回歸穩定,減少價格不合理的情形。

對於健保署取消自付差額醫材費用上限,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說,對於改採管理極端值方式感到相當遺憾,因在衛福部與醫學會的討論過程中,民團與消費者團體未被受邀,也凸顯這次政策轉彎,病患權益沒有被納入考量,且當初健保署設定自付醫材差額上限,目的就是要處理極端值,如今恢復極端值管理,卻又未清楚說明如何管理。

滕西華指出,健保署自付醫材差額費用上限,原先是用採購價格制定,而這次是採用市場價格極端值管理,健保署應清楚說明管理機制,且不能僅採柔性勸說,柔性勸說只會使此制淪為醫材比價網一般、毫無強制作用。

滕西華也說,健保署若要管理極端值,就應公布極端值,讓民眾有所依據,並落實調查醫材進貨價、給付價及民眾自付價的情形,而未來新進的醫材則應依評估市場已有的醫材價格,再制定合理售價,不要造成民眾經濟過重的負擔。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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