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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經濟移民法》外籍專才薪52K可申請永居 產業外勞也能享類國民待遇
2018-05-16

《新經濟移民法》將延續《外國攬才專法》之概念,除月薪達16萬(160K)之特定外籍專才外,新增月薪52K之一般外籍專才,居留5年且平均每年待滿183天就可申請永居,盼其投入5+2產業、數位創新產業。

陳美伶說,鬆綁一般專業人才來台,主要為強化延攬國家發展所需之人才,包含5+2產業中的智慧機械、綠能科技、生技醫藥等,以及數位創新產業中的人工智慧、雲端運算等。

現行特定外籍專才需連續在台居留5年,每年待滿183天才可申請永久居留,未來將放寬為在台居留3年,且平均每年待滿183天即可適用;一般外籍專才則是連續在台居留5年,平均每年待滿183年就可申請永久居留。

若符合上述兩條件,且在台取得碩博士學歷永居資格,可再折抵1~2年;其配偶及子女也一併放寬依親居留工作權,得在台從事專才工作,以及相同取得永居之條件。

雇主條件部分也同步放寬,過去聘雇外籍專業人才資本額需達新台幣500萬元、營業額則需1,000萬元,未來免除所有限制,不過需為5+2產業、數位創新產業等國家重點產業。

未來專門性、技術性工作職業類別將改以負面表列,換句話說,大幅鬆綁可招聘外籍專才的行業,高中及國中小學也可聘僱外籍教師。

中階外籍技術人力

《新經濟移民法》研擬納入中階外籍技術人力留台規定,鎖定來台之產業及社福外勞,凡在台工作滿6年,且取得相關證照,新工作月薪分別達41,000元(41K)、32,000千元(32K),並連續在台居留7年,即可享有類國民待遇。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昨天說,目前我國產業界中階技術人力缺口共計12萬人,而現行在台產業外籍移工,且工作年滿6年者有5萬人,若企業經嘗試仍招募不到人力,才可據此申請外籍中階技術人力,不過需符合41K的薪資門檻。

符合在台工作年滿6年之社福外勞則有5萬人,加計上述產業外勞,兩者共有10萬人,有望成《新經濟移民法》首波適用對象。

此外,來台取得我國高中職以上學歷之僑外生、海青班畢業生等,也是政院鎖定留用之中階外籍技術人力,將鬆綁現行教育部規定高中職以下學校僅開放免簽證來台國家之國民。

凡經企業或雇主招聘成為擁有永久居留權之產業及社福外勞,以及符合薪資條件47,971元之僑外生等,還需在台連續居留7年,且平均每年在台待滿183天,並符合薪資門檻後,使得享有就業保險、勞工退休制度、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等類國民待遇。

對於直接引進中階外籍技術人力,陳美伶表示,暫時不引進,將訂定日出條款,待《新經濟移民法》三讀後,由行政院另訂實施日期,預料會在評估後相當缺工情況下才會啟動。

產業外勞薪資門檻以技術員、機械操作及組裝人員等產業人力,平均總薪資第70分位41,393元為標準;社福外勞則以健康照顧人員平均總薪資第70分位32,000元為標準。

(工商時報  記者張語羚/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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