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新冠狀病毒(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疫情影響,造成許多產業受到重大衝擊,台灣的許多新創事業也不例外。
為了要協助台灣新創企業度過難關,在3月30日國發基金通過了「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新創事業投資作業要點」。從即日起往後6個月內,新創公司都可以提出申請。
國發會副主任委員鄭貞茂說,自公告要點之後,已接到超過300通諮詢電話、實際送件也超過10件。為進一步解答專案申請細節,國發基金透過線上直播說明詳情。
究竟怎麼樣才符合新創標準?能得到多少補助?《數位時代》針對常見問題做了QA整理。
受理時間從109年4月6日起至109年10月5日止,用電子檔案或紙本提出申請。
本次新創事業投資專案,原則上參考「天使投資方案」對新創事業的定義。也就是公司設立未滿3年、資本額不超過8千萬新台幣。不過,鄭貞茂也強調,並不希望以此標準為限。如果公司設立3年以上、資本額超過8千萬,但若能提出業績受到疫情影響的證明,都歡迎提出申請。
以6~12個月的營運資金為原則。提出申請的新創公司必須提出營運報表,估算員工薪資、辦公室租金、進貨成本這類營運資金。
可以。鄭貞茂說明,由於「創業天使投資方案」目的是要投資企業能有長期的未來成長;而「新創事業投資專案」的定義是短期的資金協助,待疫情穩定、公司能夠順利發展,就會退場。
不過,企業必須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與「新創事業投資專案」兩邊清楚說明,若兩方資金都申請通過,需要有不同的運用,不能將兩項投資應用混為一談。
可以。無論新創企業是境內或境外,只要以台灣作為營運主體,都可以申請。
不過,由於「新創事業投資專案」旨在盡快紓解企業的困難, 目標是在企業提出申請後的1個月內,資金就可以以「特別股」的方式送到企業手中 。不過,如果境外公司需要把資金匯到海外,必須經過反洗錢流程,匯入資金的時間就會拉長。因此,鄭貞茂指出,希望是用新台幣、並用特別股的方式投資,才能做到快速紓困。
由於此補助將透過特別股入資,因此,企業必須先訂定特別股的發行條件、價格、轉換辦法及贖回辦法。贖回時間希望是2年,年息以1.5%為原則。
另外,若企業是以「有限公司登記」,也必須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鄭貞茂說明,若申請時尚未變更完成無仿,只要資金匯入時已經變更完成即可。
(本文轉載自數位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