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動態
KPMG樂見新版生醫條例延十年 獎勵給人、給錢
2020-11-24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明(110)年底落日,經濟部日前已預告新版草案,更名為「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適用期間再延十年,大致保留四大租稅優惠,還擴大適用範圍、新增個人股東投資抵減及提高社會責任意識等三大重點。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游雅絜表示,生醫產業具高風險、高技術、高燒錢特性,樂見在給「人」、給「錢」上給予租稅獎勵。

游雅絜指出,草案新增個人股東投資抵減,這是鼓勵民間游資投入生醫產業。草案給予技術股、認股權憑證更好的緩課條件,看取得價格或轉讓價那個價格低,得以按較低價格認定課稅,這有助生醫產業留才。

KPMG健康照護與生技產業共同主持人蘇嘉瑞醫師/律師補充,草案的租稅優惠有增、有減。研發支出及人才培訓費⽤之抵減率由35%調降為30%,並刪除該二項支出若超過前二年度平均數者,超過部分得按50%抵減之規定,且限制僅「專職研究發展⼈員」培訓支出才能適⽤,這對原已適用生技醫藥公司可扺減稅額之金額可能有所影響。但草案同時有增加租稅優惠項目,公司可評估可能潛在稅負影響,妥善規劃營運方向。

「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保留的四大租稅優惠包括

(一) 微調研發支出及人才培訓抵減:抵減率從35%微降至30%,並刪除該二項支出若超過前⼆年度平均數者,超過部分得按50%抵減之規定,且明定人才培訓投資抵減適用對象為「專職研究發展人員」。

(二) 維持營利事業股東投資抵減:維持以現金投資的營利事業股東,持股達三年以上者,法人股東投資金額可按20%比率,在五年內抵減營所稅。

(三) 技術股緩課:高階專業⼈員及技術投資人取得之技術股緩課優惠也維持不變,不過放寬持股達二年者得於轉讓、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以「轉讓價」或「股票取得之價格」孰低課稅。

(四) 認股權憑證緩課:比照技術股緩課,放寬認股權憑證取得之股票,持股達二年者得於轉讓、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以「轉讓價」或「股票取得之時價」孰低課稅。

新增的三大重點有:

(一) 擴⼤適用範圍:放寬「新藥」適用範圍納入「新劑型之藥品」,並因應先進國家再生醫療與精準醫療發展,增訂「再生醫療」及「精準醫療」為適用範圍;另以我國資通訊產業之先進技術及完整供應鏈等優勢,為鼓勵促進異業整合及跨域合作,將已成為全球發展趨勢的「數位醫療」納入適用範圍;原「新興生技醫藥產品」修正為「其他策略生技醫藥產品」。期藉由適用範圍之修正,完備我國生技產業之建構。

(二) 個人股東投資抵減:為鼓勵個人資金投入生醫產業,活化我國生醫產業發展,明定「個人股東」以現金對同⼀公司當年度投資金額達新台幣100萬元,並取得該公司之新發行股份,持股滿三年得就投資金額50%限度內,自當年度起五年內減免所得額。

(三) 提高社會責任意識:為提高生技醫藥公司社會責任之意識,針對最近三年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規定者,比照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申請適用租稅優惠、獎勵、補助措施之限制。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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