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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降低診所治療C肝病人稅額負擔 落實分級醫療政策
2019-04-24

C肝口服新藥2017年納入健保給付後,基層診所參與度不如預期,原來是稅制規定造成診所醫師可能虧本,因此健保署與財政部賦稅署決定調整稅制,降低診所醫師因治療C肝病人的稅額負擔,以利落實分級醫療政策,也讓民眾可以就近接受相關療程,今年報稅就可以適用。

根據健保署統計,以C肝口服新藥納入健保給付的2017年為例,全台參與「全民健保B、C型肝炎感染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的診所有377家,卻只有85家診所參與治療C肝。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部分診所反映,C肝口服新藥的價格昂貴,健保給付單一療程藥費約25萬元,依原本稅制規定,西醫師執行業務費用標準,僅80%認列為成本費用、約20萬元,換言之,診所醫師治療病人反而可能虧本,進而影響參與C肝口服新藥治療患者的意願。

蔡淑鈴指出,經與賦稅署討論後,確定將西醫師執行「C型肝炎全口服新藥健保給付執行計畫」取得C肝藥品費用的健保收入,必要費用得從該收入的80%調整為96%認定,降低診所醫師因治療C肝病人的稅額負擔,今年報稅就可以適用。

健保署長李伯璋署強調,期待藉此能夠讓基層診所更踴躍參與C肝防治行動,共同朝2025年消除C肝的目標邁進。

健保署統計,去年開立C肝口服新藥的醫院及診所共279家,其中診所為95家、占34%,今年至4月21日止,則是在322家占115家、36%。

(自由時報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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