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訊息
基因改造作物惹議 ?美國農民控孟山都 要求種植傳統作物的權利
2011-05-17

【撰文/許舜喨助理教授  中興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目前美國公共專利基金會(Public Patent Foundation, PUBPAT)代表22個農業組織、12個種籽企業、以及26個農場(及農夫)
[1],於329日在曼哈頓聯邦地方法院(federal district court),對孟山都生物科技公司(Monsanto)的基因改造種籽專利提出訴訟,並且在農民的作物意外受到孟山都基因改造作物(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GMOs)種籽的污染時,保護農民不受到生物科技巨人可能對其提起訴訟的潛在威脅。

公共專利基金會是一個非營利的法律服務組織,由班傑明卡多索法學院(Benjamin N. Cardozo School of Law)所創辦,該基金會的任務就是捍衛專利排他制度下的實施自由(to protect freedom in the patent system),該基金會的執行董事(executive director),同時也是紐約卡多索法學院教授的Dan Ravicher說,這個案件主要的訴求是弄清楚,如果孟山都的基改種籽落在其他農夫的土地上,孟山都公司是否有權控告有機作物的農夫們專利侵權,他對媒體所發表的看法是,一個被基因改造種籽給污染的有機農作農夫,竟被控告專利侵權,看起來實在有些倒行逆施。

許多當事人皆表達了對本件訴訟案的看法, 其中包括在緬因州經營家庭農業並種植有機種子的Jim Gerritsen;有機栽培者及貿易協會(Organic Seed Growers and Trade Association)、東北有機乳製品製造者聯盟(Northeast Organic Dairy Producers Alliance, NODPA)的董事長Ed Maltby、及Food Democracy Now組織的建立者和執行董事David Murphy等。

不過孟山都在這方面已經是惡名昭彰,雖然孟山都在一份對於農民和專利的承諾契約第十條[2]公開表示:「當有我們微量的專利種籽或者是專利特性,是在非故意的情況下,顯露在農夫的農地中時,我們不會動用我們的專利權。」,但是,從過去的歷史來看,孟山都已經以專利侵權為由,控告了數以百計的農夫。根據這些訴訟資料所顯示,基因改造種籽和有機種籽的並存是不可能的,因為基因改造種籽已污染、並且戰勝了有機種子,歷史已經印證了這個事實,在油菜籽(canola)的基因改造種籽被引進了之後,有機的油菜籽就在基改種籽的污染下瀕臨絕種,未來,預計在有機玉米、黃豆、棉花、甜菜(sugar beet)、和紫花苜蓿(alfalfa)等物種的基改種籽被釋出了之後,也將面臨相同的命運。

基改種籽除了在傳統農業經濟上造成重大衝擊之外,它也對健康[3]造成了潛在的嚴重負面影響。舉例來說,孟山都基改種籽的設計,是單純為了對抗嘉磷塞除草劑(glyphosate herbicide)之目的而生。雖說嘉磷塞是一種非選擇性(non-selective)的除草劑,它可以有效地除去大部分雜草,但也容易傷害或殺死栽培作物。雖然孟山都與其他公司都已積極研發抗其他類除草劑基改作物,不過嘉磷塞比其他除草劑對環境危害更低,而且因為專利期已過,因此售價更為便宜,農民還是繼續使用[4]。在這樣的前提條件之下,當孟山都基改種籽被更加廣泛的種植,由於對嘉磷塞除草劑已然具有抗性,必然可以提高此類除草劑之利用效率,但將造成除草劑將會被更廣泛的使用。此外,基改作物對於人體所可能產生之影響仍屬未知,許多國家,比如說歐盟成員國,要求對於基因改造食物或含有基改的成份應有清楚的標示,但是孟山都在美國為了擊敗任何有關基改標示的提議,有相當激烈的抵抗。

孟山都基改種籽落至有機作物農地上,不僅造成有機農民經濟上及健康上的損失,其基改種籽的專利也有問題。孟山都從1980年代中期就開始申請對於glyphosate耐受度的專利,第一個因為此特性而被核准的專利是在1990年,而現在已經過了保護期間。上訴人聲稱孟山都繼續尋求保護,並且得到抗除草劑技術[5]Roundup Ready technology)專利的行為已超過了二十年。他們發現孟山都採取以新的申請案內容涵蓋已過期專利之策略,不法的擴展了具有排他性的專利期間,藉機使已過期的專利技術得以透過新專利的核准,而繼續受到保護,此行為已經使孟山都的基改種籽專利,違反了美國專利法禁止雙重專利(prohibition against double patenting)的規定,因此應該被判定無效。

孟山都以發展殺草劑特性為始[6],進而跨足種籽市場,在孟山都的網站上明確寫著他們的公司目標之一,就是利益的分享[7]。然而實際作法卻是一面宣傳抗殺草劑基改種籽能為農民帶來多大的方便性,另一方面卻藉由申請種籽專利將其重要技術壟斷,迫使農民必須支出為數不小的花費始能獲得種籽。更甚者,是使用終結者技術,使該種籽所生的種籽沒有辦法再被培育,讓種籽只能一次性種植,此讓農民陷入無窮盡的購種循環。此外購買孟山都的種籽,必須搭配孟山都的殺草劑,才能發揮效用,此在反托拉斯(Anti-trust)法上是否有搭售的問題,亦是另一個重要的議題。[8]

上述由公共專利基金會對孟山都所提起的訴訟,主要是為了確保非蓄意種植了孟山都專利種籽的農民,不會被孟山都控以專利侵權,雖然這不是孟山都第一次陷入此類型的訴訟爭議,然而筆者以為針對非營利之使用,是否有專利免責的適用,一直是懸而未決的議題,當時強調專利提升經濟發展,卻忽略了其可能對傳統農業的衝擊,正是政策修正檢討時應全盤考量的重要方向。

 

[1] 上訴人大多是有機農業的農民和有機種籽的企業們,但也包含了一些並不希望耕地內有基改作物的非有機農業的農民。Page 2, Para 2, line 2. https://www.pubpat.org/assets/files/seed/OSGATA-v-Monsanto-Complaint.pdf

[2] 全文見https://www.monsanto.com/food-inc/Documents/commitment_farmers_patents.pdf

[3] 雖然孟山都聲稱少量的嘉磷塞對於人體沒有威脅,但根據報導指出,仍有不少因接觸嘉磷塞而出現身體不適的案例。參孟山都Monsanto由化工到基改農業,台灣公論報,2011/04/01 https://www.taiwantribune.com/homeland/2011/04/01/2334p05-4/

[4] GMO面面觀報導,美國過度種基改已產生困擾,環境資訊中心,2010/5/5https://e-info.org.tw/node/55546

[5] “Monsanto developed G.M. seeds that would resist its own herbicide, Roundup, offering farmers a convenient way to spray fields with weed killer without affecting crops. Monsanto then patented the seeds.” Monsanto’s Harvest of Fear, 2008/5. https://www.vanityfair.com/politics/features/2008/05/monsanto200805?currentPage=1

[6] Monsanto, Company History. See https://www.monsanto.com/whoweare/Pages/monsanto-history.aspx

[7] 原文Sharing- We will share knowledge and technology to advance scientific understanding, to improve agriculture and the environment, to improve crops, and to help farmer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8]https://www.pots.com.tw/node/4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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