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國際醫療衛生促進協會

本活動旨在樹立國際醫療從業人員典範,為規範國際醫療典範獎之申請程序、評審作業、評審標準及獎勵方式等,特據此頒訂定本實施辦法。
評獎類別及對象
秉持「推薦從寬、甄審從嚴」原則,籲請各界推薦或自薦合乎以下任一領域或背景,具卓越貢獻之個人或團隊報名參加:
- 醫療院所或個人—對國外提供醫療服務、公共衛生、醫事人員訓練等,且有具體成效;吸引國際人士來臺灣接受醫療服務,或是提供專業醫療訓練有成,有具體成效,足為典範。
- 醫療機構與產業聯合報名—為鼓勵國際醫療的新發展方向,醫療機構(醫院或是診所)與臺灣的生技、資通科技或製藥產業合作,並成功將研發成果或產品 推展到國外,具體有一定成果。(111年新增項目,恕不接受產業單獨報名)
- 國內外非政府組織或單位、協會─在國際上協助或執行國際醫療人道援助有成,或是協助外籍人士來臺灣就醫、醫療觀光或專業醫療訓練等,成果卓越者。(111年新增項目)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1年6月5日(書面資料郵寄以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
填具報名資料,紙本5份郵寄國際醫療衛生促進協會秘書處(106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266巷19弄1號7樓02-27019368翁小姐),並將電子檔1份E-mail至tgha_imsa@tsric.com
詳情介紹
請參閱附件《第七屆國際醫療典範獎甄審實施辦法及報名申請書》,或Email至tgha2015@gmail.com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