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動態
研發新冠疫苗 國光生獲補助
2020-12-18

國光生技昨(17)日公告,已收到衛福部疾管署補助之「研發COVID-19疫苗」 第一階段補助款1.58億元。

國光生強調,這筆金額為公司向疾管署提出一期臨床試驗補助的全額費用,國光已向政府提出二期臨床試驗計畫書,一旦能在12月底之前開始收第一位受試者,將有機會再拿到最高3億元補助。

國光生說明,依照疾管署的補助辦法規定,一期臨床階段只要能開始收第1位受試者,即可獲得補助款的30%,一期臨床收案人數達到50%時,可獲得補助款40%,一期臨床受試者全數收案完成後,即可獲得剩下的30%。國光生在完成一期臨床共68人的受試人數後,完成必要流程後,昨天公告收到1.58億全額補助。

除了國光已率先公告獲得疾管署一期臨床補助之外,高端疫苗與聯亞生技昨日尚未收到補助,兩家公司都強調,已依疾管署的補助辦法,完成所有相關臨床試驗流程,但是因為受試者打了兩劑疫苗後,安性及抗體所產生的數據,仍待時間觀察,因此目前提出的二期臨床申請,是以期間分析數據來送件。

國光七年抗戰 不向巨人低頭

11月30日,國光生技公告:「本公司與Crucell及其母公司嬌生(J&J)之訴訟和解,依和解契約條件,本公司自該(和解)案所收取之金額約為11.5億元,對公司109年財務影響約為EPS 2.67元。」

短短50字公告,是國光七年來與國際大廠談判、折衝與連番鬥智,所得到的正義。國光與嬌生的這場國際商業仲裁戰役,訴訟戰場遍布台北、阿姆斯特丹、巴黎、仁川等多個城市。

國光與荷蘭商Crucell合作始於2006下半年,Crucell希望由國光斥資30-40億元興建新流感疫苗廠,雙方在2007年3月簽署合作協議。

兩公司共簽下三份合約:一份是長達17年的生產供貨合約;一份是國光支付4億元,自Crucell取得技術授權;一份是Crucell以收到的技轉金,入股國光取得20%股權。

不料,嬌生在2011年收購Crucell。隔年,Crucell委託國光生產供應原液的流感疫苗在歐洲十幾個國家獲得藥證,雙方合作也進入商業量產階段,然而,國光發現,Crucell的原液實際採購量竟遠少於預估量。到了2013年11月,國光接到Crucell通知,決定退出流感疫苗市場,不再向國光採購原液。

從2013年底開始,國光與Crucell反覆交涉,但是都未能獲得善意回應,至2015年初,Crucell正式通知,不再進行任何協商談判。

面對Crucell與嬌生的強勢態度,國光並沒有就此罷休,在詹啟賢堅持下,國光2015年於新加坡國際商會仲裁庭提起國際商業仲裁,仲裁庭在2017年4月做出判斷,Crucell確實構成中止合約事實,這違反了雙方所簽「17年不得中止」的合約。不過,仲裁庭認為,因為國光疫苗廠仍在運作,只判了甚低的損害賠償。

國光認為仲裁結果無法彌補Crucell片面終止合約而蒙受的損失。此時,詹啟賢想起國光與Crucell的合約共三份,第一份合約已由國際仲裁庭認定「構成中止合約事實」,國光決議對另外「技術授權合約」與「認股合約」,透過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與台北地方法院重啟戰場。

國光提起新一波的仲裁及訴訟請求,讓嬌生與Crucell見識到本土疫苗廠為了維護權益鍥而不捨的決心,雙方又持續兩年交手,直到2019年底終於達成和解,國光在今年11月30日收到和解金,雙方爭訟畫下句點。

回首國光與Crucell長年交手,詹啟賢感慨,與Crucell的合作雖不是在他任內啟動,卻是在他任內讓紛爭順利落幕,「我對國光股東們終於有個圓滿的交代」。

相對於國內生技產業過去與國際大廠發生爭議時,往往處於被動與劣勢,國光堅持下終獲正面結果,彌足珍貴。透過這次經驗國光不僅對國際商業談判更深入,更深刻的三項收穫是:

一、面對國際大廠合約爭議,化被動為主動、據理力爭,討回公司權益;二、面對國際合作,必須在平等互惠基礎上,建立公司品牌,永續經營;三、面對國際市場,更了解商業談判及相關法規,有信心走出自己的路。

(經濟日報 記者謝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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