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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減稅!醫事人員收入費用率可調增為標準之117.5%
2022-01-26

來源: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

延續去年紓困措施,財政部25日發布「110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醫事人員各項收入適用的費用率,可按標準的117.5%計算,比去年的112.5%還高,醫事人員免舉證、可無條件適用;其餘執行業務者,若收入較109年或108年減少達三成,則費用率可按標準的112.5%計算。

財政部每年都會公布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費用標準等,當執行業務者未依法辦理申辦,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的帳簿文據時,就依據部頒標準來計算其收入及費用。

財政部表示,109年度就針對執行業務者提供紓困措施,提高費用率,讓費用占比增加,達到減稅效果。而110年疫情未緩解,且5月至7月本土疫情嚴峻,提升至三級警戒,因此有必要延續這項租稅紓困。

針對醫事人員,由於屬防疫前線,需採取更高規格防疫措施,有其特殊性,因此「醫事人員」各項收入適用的費用率,可按費用標準的117.5%計算。

舉例而言,西醫師全民健康保險(下稱健保)收入的費用標準由每點0.8元提高為0.94元,掛號費收入的費用標準則由78% 提高為92%;至於藥師的健保收入(含藥費收入)適用之費用率,由94% 提高為97%,比去年的96%高1個百分點。

財政部表示,「醫事人員」適用的執行業務費用標準,無須個別舉證其受疫情影響情形,也無適用條件限制。

至於非醫事人員,考量受影響程度與防疫前線之醫事人員有別,因此維持去年調增幅度,年度收入總額減少達30%,適用的費用率可按費用標準的112.5% 計算,而在110年度收入的比較基礎上則放寬為109、108任一年度。

財政部表示,執行業務者或其他所得業者,110年度受疫情影響,其採收入減除相關費用核實計算損益,並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調查者,可依帳證及相關規定核實認定;其未依法設帳記載及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得依上開收入及費用標準申報110年度執行業務所得及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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