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政策
公告「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
2018-05-09

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訂定「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

發布日期:2018-05-01

發布單位:食品組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0319號

附件:「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之總說明及逐點說明之pdf 檔各1份

 

主旨:訂定「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訂定「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

 

來源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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