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訊息
IBMI
  學研機構技術入股 綁2年擇低課稅

行政院周四(14日)擬拍板的《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中,將新增訂學研機構人員研發成果技術入股,取得的股票可就取得時價或轉讓時價,兩者擇低課稅。不過,學研機構人員適用這項優惠,不必比照企業員工獎酬限500萬元額度,抵稅額度將無上限。

產創條例修正案本周四行政院會可望拍板,值得注意的是,為鼓勵創新,學研機構研發成果提供企業使用,配獲的學研機構股票,可選擇轉讓時價或取得時價擇低課稅。

財政部並同意抵減額度無上限,不必比照員工獎酬工具限定額度500萬元,不過,學研機構的創作人必須持有股票2年以上才可轉讓,以防炒作並利於留才。行政院另增訂一項條件,必須2年在職、且繼續從事研發工作,才可適用。

官員說,2年在職的標準會放寬,創作人若赴產業界任職,或到工研院任職,都可享受這項擇低課稅的優惠,以鼓勵產學研人才相互流動,未來由科技部訂定2年在職的認定行業標準。

科技部官員表示,未來只有適用科學技術基本法的科技預算,衍生成果產生的技術股,才可適用緩課擇低課稅的優惠,此一新制大大有利中研院等學術機構以及大學教授,進一步將研發成果參與新創事業,帶動產業創新,提升產業競爭力。

另這次也增訂智慧財產所有人若利用智財權作價入股取得的股票,也可同樣享有擇低課稅的優惠,但智財權所有人必須持股2年以上才可轉讓。

(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本網站中所有資料(包括圖檔及文字檔),著作權皆屬本會所有(除另有註明者,或本會網站連結至外部之網站除外),如有引用,請確實註明出處來源。<完整資訊>
© 2024 Institute for Biotechnology and Medicine Industry (IBMI)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115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08號9樓 電話:(02)2655-8168 傳真:(02)2655-7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