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動態
嬰兒食品標準變嚴格
2014-07-17

【台灣時報 記者 吳玲瑜報導】

即日起,米精、麥片等穀類嬰兒食品,除了黃麴毒素,其他真菌毒素例如赭麴毒素、伏馬毒素不能超出限量標準,重金屬、農藥殘留也有新規定。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科長高怡婷指出,昨天公布的「嬰兒食品類衛生及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對真菌毒素、重金屬、農藥殘留,有更明確的限量規定及採樣計畫,依循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修正的檢驗流程,即日起實施。

高怡婷舉例說明,原本規定嬰兒食品不得含有一級致癌物黃麴毒素,但是其他真菌毒素雖然沒那麼毒,卻要對嬰兒特別考量,因此新規定穀類嬰兒食品的真菌毒素項目擴增為黃麴毒素B1、黃麴毒素M1、赭麴毒素A、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伏馬毒素B1+B2,各自訂出.一ppb到二○○ppb不等的限量標準。

其次,嬰兒食品的重金屬鉛、錫限量分別明確訂為二ppm、五十ppm,也不得含有農藥殘留超過一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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