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動態
《觀念平台》農業生技發展芻議:創模式、造條件、走出去
2014-11-14

近十幾年來,政府分三階段推進台灣農業生技的發展:1998∼2008年,著重應用型研發的「農業生物技術國家型科技計畫」;2009∼2013年,注重商品產業化的「農業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方案」;2014∼2017年,賦予雄才大略的「農業科技產業全球運籌計畫」。這些農業生技發展的政策,無非期望用台灣長期積累的技術能量,加強創新加值,推進國際競爭,並帶動農業轉型升級。

2003年2月25日,政府成立「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發展植物種苗及其產品、種畜禽與非特定病源動物及其產品、水產種苗及養殖產品、機能性食品、生物性農藥、生物性肥料、動物用疫苗、動植物病蟲害檢定試劑等產業,並逐漸形成天然物健美產業、水產養殖生技產業、生物性農業資材產業、禽畜生技產業、生技檢測及代工服務產業、節能環控農業設施產業等六大產業聚落,迄今已孕育出多家農業生技新星企業。

2014年1月1日,政府再成立「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設置動物科技研究所、植物科技研究所、水產科技研究所及產業發展中心,初期鎖定動物疫苗、生物農藥、生物肥料、檢測試劑、觀賞魚及寵物週邊產品進行研發,而且還吸引多家企業進駐其育成中心,共同促進台灣農業產業轉型升級,並邁向國際化。

前述台灣農業生技的發展,正蓄勢待發,殊值期待。但,從農委會所屬研究機關於2009∼2013年的專利申請322件(獲得165件)、營業秘密211件以及技轉 277件、技轉金約新台幣2億元情況觀之,負責台灣農業生技主要研發的政府部門,其研發活動、研發成果及其智慧財產轉化、營運與貨幣化(MONETIZATION),還有優化、進步與成長的空間。而且,再從大多數農業生技企業經營觀之,不僅其組織營運微型或者奈米型,而且亦欠缺諸多新模式、造條件以及走出去的資源,遂使許多農業生技企業的發展仍停留於附加價值不高的食品或健康食品領域,或者難以走出去開疆闢土,施展雄才大略。

因此,就台灣農業生技產業的發展現狀與各項不足,依筆者多年參與農業生技研發、產銷、投資及交易經驗,產官學研界或可從「創模式、造條件、走出去」及「從低價值鏈走向高價值鏈」等方面來加速發展產業。

首先,就創新農業生技發展模式而言,主要有:1.研發營運模式的創新,尤其政府部門研發的選題、執行、流程、系統及其營運管理的機制;2.研發成果轉化智慧財產模式的創新,尤其以國際智慧財產營運專業機制將具有國際化之研發成果轉成相關國家的優質與優勢專利,以及轉成可以授權或技轉的專門技術(含KNOW-HOW、SHOW-HOW及資料庫、技術平台);3.產學研合作模式的創新,尤其共同或委託研發機制、智慧財產歸屬及其營運機制、授權技轉方式;4.投資併購模式的創新,尤其跨國投資架構、出資方式、併購或被併購;5.交易模式的創新,尤其跨國通路、品牌的經營以及智慧財產的交易模式。

次者,就創造農業生技發展條件而言,主要為:1.技術實力條件,尤其優質與優勢跨國專利的佈局與組合、專門技術的佈局與組合,商標的配套及其轉成品牌的形塑,以及農業生技次系統、系統的設備與工程;2.交易實力條件,尤其原物料、半成品與成品的跨國交易與行銷,以及跨國智慧財產交易與行銷機制;3.人才實力條件,尤其跨國經營人才、跨國法規人才、智慧財產行銷與交易人才、整廠輸出交易人才;4.商業條件的創新,尤其跨國投資、合資、併購、交易等商業條件。

三者,就是農業生技產業走出去的格局,包括走出去商品化、產業化及智慧財產貨幣化,始能滿足農業生技巨額研發投資所需的經濟報酬與市場規模。而走出去則為:1.鬆綁智慧財產對外授權與技轉的管制法令,尤其對大陸地區的管制;2.豁免跨國權利金與技術報酬金收入的所得稅;3.跨國圈地、圈海,尤其為農業生技技術的商品化與產業化,例如在大陸與東南亞育種、或者經營大規模農場、漁場;4.鼓勵投資跨國農業企業;5.激勵農漁民成為農業技術經理人。

最後,農業生技發展要從低價值鏈走向高價值鏈,例如:1.使牛樟芝、黑木耳、蟲草等菇蕈類從農產食品、健康食品走向原料藥、生物藥;2.使植物工廠可以整廠輸出到中東、中亞地區;3.使動物疫苗技術可以擴大對大陸與歐洲授權等等。而「創模式、造條件、走出去」及「從低價值鏈走向高價值鏈」則又端賴各界改變經營觀念與創新經商模式,始能形成資金與人才投入的正向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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