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中所有資料(包括圖檔及文字檔),著作權皆屬本會所有(除另有註明者,或本會網站連結至外部之網站除外),如有引用,請確實註明出處來源。<完整資訊>
© 2024 Institute for Biotechnology and Medicine Industry (IBMI)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115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08號9樓
電話:(02)2655-8168
傳真:(02)2655-7978
【中華日報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
未登錄限期未改正可處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
為替食安把關「非登不可」,食品業者登錄制度自5月1日上路,目前突破6萬家完成登錄,登錄字號消費者上網都查得到。
衛福部訂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食藥署表示,食品業者登錄制度施行後,經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非經登錄不得營業。
目前已公告食品添加物販售業者以及具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製造、加工、餐飲、輸入及販售業者,應限期完成登錄,第一波為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輸入業者自5月1日施行,食品添加物販售業者自10月1日施行。
第二波包括餐飲業、販售業、食品製造/加工/輸入業、含塑膠食品容器具包裝製造/加工/輸入業,新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者,自10月16日施行登錄;已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者,限103年12月31日完成登錄。另已辦理工廠登記證的食品油脂製造/加工業,以及已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食品油脂輸入業,10月31日前完成登錄。
如未如期完成登錄作業且經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截至11月30日,已有超過6萬家食品業者完成登錄,每日登錄業者家數及業者登錄字號也開放一般消費者查詢。食藥署表示,各界與食品業者訂定買賣契約前,可先至食品業者登錄平台,確認業者是否已依法完成登錄,取得登錄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