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2017-10-18 記者張語羚】
行政院政委陳美伶昨(17)日審議《公司法》,不過爭議較大的股東名簿並未達成共識,經濟部主張股東名簿入法不需揭露實質受益人,但法務部基於洗錢防制法國際規範均要求揭露實質受益人,因此有不同意見,周三將停開會議,周四再議。
與會官員透露,金管會主張金融機構在落實執行認識客戶(KYC )作業時,能否將相同的作法應用在股東名簿,若要對客戶做徵信等,有必要查詢股東名簿,公司法是否應該列入。
法務部則在會中主張,國際洗錢防制法規範,均有揭露實質受益人,不只是申報股東名簿,因此若決定股東名簿及實質受益人都要列入公司法,應該怎麼做?官員說,做法有二種途徑,一是在公司備置股東名簿及實質受益人,政府需要時隨時可取用;另一種是公司備置,但同時要把股東名簿及實質受益人資料申報給政府,這二種體例完全不同,有待研商。
經濟部則在會中維持既有意見,官員指出,非公發公司未來須向經濟部申報股東名簿,但實質受益人不需要另行揭露,另部分非公發公司可排除適用,公發公司則須向集保中心或股務代理申報股東名冊。不過,官員說,非公發公司不透明,國際上洗防做法對非公發公司更要求需揭露實質受益人名單。
據悉,昨會中經濟部、法務部、金管會對於配合洗錢防制法的股東名簿意見相左,因此陳美伶昨要求各部會回頭研議詳細辦法,周三暫停審議,待做好相關「功課」,周四再度召開,力拚周五將公司法審議完畢。
昨會議已就外文公司名稱登記確定開放達成共識,以及董事會的召集也確認放寬到過半董事、股東出席便可召開,不一定要有董事長親自出席的條件。官員分析,期望藉此化解部分公司董事長拒開董事會,導致「永遠開不了」的僵局。
公司秘書的爭議昨會議中並未觸及,不過據悉,經濟部將採原條文規畫,公發公司應依章程設置公司治理專職人員,協助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等,不過並非採取強迫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