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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櫃公司大陸子公司相繼到大陸掛牌,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說,金管會關切的是,若母公司業務、有大舉移往中國、再進行掛牌,造成母公司產業空洞,金管會將作三大措施;據了解,最快將在第3季底前上路。
首先是要充分的資訊揭露;知情官員說,目前企業子公司要赴海外掛牌,都只有「簡單公告」,包括送件和申請結果,未來希望公告的內容要更完整,包括一是赴海外掛牌的原因、二是對組織、業務影響,如因為海外掛牌後、組織或業務調整的狀況等。
二是研議從目前「重要子公司」擴大到「所有子公司」,若要赴中國掛牌,都需要經過母公司股東會同意,以保障股東權益。
「重要子公司」的認定,包括近2年財報合併營業收入來自該子公司達15%以上,或合併總產值來自該子公司達25%以上等,未來若擴及「所有子公司」,等於範圍更廣。
三是要求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包括做財務結構安排、價格合理性和釋股情況等,都要跟母公司股東做充分說明,取得母公司股東的同意。
知情官員說,目前上市櫃企業若已經有審計委員會者,就可以以審計委員會為主,也就是說,若上市櫃企業子公司要去海外掛牌,可採審計委員會和特別委員會二擇一,主要是要了解子公司赴海外掛牌對組織和業務的影響為何。該特別委員會須有3名成員,且須至少有2名獨董組成。
證交所目前正修改相關規章,希望這三項措施可以在今年9月底前修章完成上路。
顧立雄說,台灣企業的大陸子公司,本來就不能回台上市,若是基於當地直接籌資的需要、且符合當地合於A股上市的條件、進行掛牌,我們尊重產業的判斷。
但他說,若是母公司業務,有大舉移往中國、再進行掛牌,造成母公司產業空洞,這部分我們會比較關切。
(蘋果日報 記者廖珮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