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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三次協商 協議文本先搞定 今天登場/關鍵的早收清單、貨品貿易協議等,預計將引發拉鋸戰
2010-06-14

【工商時報 記者潘羿菁、薛翔之/台北報導】 2010/06/13

外界高度關注的ECFA第三次正式協商將於今(13)日展開,據悉,協議文本總計有16個條文,今日磋商重點會擺在逐條磋商,由於經貿關係與國際連結的爭議點已經獲得相當大的共識,預計協議文本可望做收尾工作。不過最關鍵的早收清單、貨品貿易協議與服務貿易協議,勢必會花相當長時間做拉鋸戰。

由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率領的談判團隊一行約25人,本次正式協商首度加入銀行局長桂先農與關政司長王亮,因此這次談判團隊陣容之大、成員之齊全,難得一見,也凸顯出談判進度逐漸進入關鍵時刻。

知情人士表示,經長施顏祥自APEC與大陸商務部長陳德銘會面,兩人在ECFA意見交換中獲得共識,因此黃志鵬8日隨即動身前往北京秘密磋商,主要是確定協議文本內容。

先前陸方希望透過專章方式寫入「經貿正常化」但我方不願意用「正常化」字眼,認為將對我方不利,因此雙邊經過無數次折衝後,終於取得共識,也就是正常化字眼不寫入,用概念性方式帶進文本中,而我方期望超越最惠國待遇的精神,也一併寫入文本。

此外,我方爭取納入國際連結寫入文本中,此一爭議點也取得進展,雙方同意以概念性方式帶進文本。

儘管協議文本協商可望進入尾聲,但是文中的五個附件,包括早收清單、貨品貿易協議與服務貿易協議、服務提供者定義、臨時原產地證明與爭端解決機制,都還必須再磋商。

知情人士表示,我方主要爭取的項目包含工具機、聚丙烯與聚乙烯等產品,陸方尚未點頭答應,這也是為何工業局長杜紫軍需要參加ECFA第三次協商的主因。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部航政司、新聞局與衛生署均派人參與協商,據了解,交通部希望爭取開放兩岸民航業者互相設維修點以及貨運承攬問題;新聞局則是討論兩岸媒體駐點;衛生署則是協商醫院設置,爭取我方醫療業者登陸設獨資醫院。不過這些項目都還在折衝中。

而為了避免他國搭ECFA便車,雙方還針對臨時原產地證明以及服務提供者定義做討論,預計臨時原產地證明,其附加價值比例將落在35%~40%間,而服務提供者定義,會明確規定只有兩岸的業者才能適用。

【原文網址https://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5630x12201006130025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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