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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皮生長因子基因突變所致肺腺癌 標靶藥健保明年可望寬付 癌細胞基因檢測納入待共識
2010-11-22

[台灣新生報] 2010/11/22 

一項亞洲研究發現,不抽菸卻得肺腺癌的病患,往往是表皮生長因子(EGFR)基因突變所致,針對EGFR的標靶藥療效勝過化療,台灣明年可望放寬列為第1線健保給付藥品。

中央健保局副局長李丞華昨天證實指出,歐盟已先將艾瑞莎列為肺腺癌的第1線用藥,台灣方面,衛生署跟進,健保局將邀請藥事專家討論,研擬加速列為第1線治療的給付條件,由健保全額給付,或比照化療藥物給付標準。

日前1項台灣、日本等亞洲9國的1217位肺癌病患臨床研究顯示,肺腺癌細胞中有EGFR突變的病人,一開始使用就以標靶藥物做為第1線治療,效果優於傳統化學治療,病人生活品質也比較好。

參與這項研究的台大醫院腫瘤醫學部副主任楊志新指出,歐美國家是以抽菸、性別等,作為給藥的條件;然而亞洲病患,特別是女性患者,多與抽菸無關,這項研究中,94%患者不抽菸卻罹癌,一半以上可歸諸於EGFR突變。

以EGFR為標靶的肺癌標靶藥物,計有艾瑞莎及得舒緩兩種,現行中央健保局的藥品給付規定,肺腺癌患者必須在第1線化學治療失敗或無效之後,才能以這兩種標靶藥物2選1,作為第2線或第3線治療。

成大醫院病理部分子病理科主任何中良指出,標靶藥物明年可望成為肺癌治療的第1線用藥,但前提是病人的肺癌細胞必須檢驗確認帶有EGFR突變,如此標靶治療才會有效。

李丞華說,「證據很明顯,女性、不抽菸肺腺癌病患使用標靶藥物的療效反應達到6成」,在放寬健保給付後,患者大約每個月省5到6萬元。

乳癌、肺腺癌、大腸癌的標靶藥能否發揮療效,要看癌細胞基因的分子檢驗而定,愈來愈多醫院相繼推出單項數千元到上萬元的自費檢驗項目,病人的負擔可不輕。

通用的癌細胞分子標靶包括乳癌的HER2(第2型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肺腺癌的EGFR(表皮生長因子),大腸直腸癌的KRAS基因。由於分子生物檢驗方法不一樣,中央健保局副局長李丞華說,每項檢測費用約2000元到1萬元不等。

健保局以分子檢測的篩選結果,作為給付病人標靶治療的參考依據,以避免昂貴的標靶藥遭到濫用,但健保卻不給付檢驗費用。

李丞華說,健保給付許多標靶藥第二、三線使用,病人先檢驗癌細胞確定帶有分子標靶,再決定是否第一線自費使用標靶藥,檢驗費用與1年70萬到80萬元標靶藥費相比「是小錢」。

既然癌症基因分子標靶檢驗可篩選病人,決定最適合的藥物,避免藥物浪費及病人受罪,為何健保不納保給付?李丞華解釋,健保局和部分醫界人士都想過,既然有條件給付昂貴的標靶藥,也應該適度給付癌症基因分子標靶檢驗;但這牽涉到健保支付標準,有待醫藥界討論得到共識,才能修改支付標準以便納入給付範圍。

[資料來源:Wise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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