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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歐盟《傳統植物藥指令》實施 中藥在歐洲或全軍覆沒
2011-05-03

[南方日報 ] 2011/05/03

新華社電歐盟《傳統植物藥指令》從5月1日起全面實施,這意味著“高門檻”之下未通過註冊的中藥將不得在歐盟市場上作為藥品銷售和使用。因此,歐盟實施這一新規無疑令中藥在歐洲市場嚴重受限。

歐盟委員會日前發佈的新聞公報稱,《傳統植物藥指令》旨在為包括中草藥在內的傳統植物藥提供一套簡易註冊程序,有別于化學藥品的註冊方法。

2004年4月30日生效的歐盟《傳統植物藥指令》要求包括中藥在內的傳統植物藥必須向成員國主管部門申請註冊,只有經審批同意後才能在歐盟市場上繼續作為藥品銷售和使用。

為讓植物藥行業完成註冊,新指令給出7年過渡期。也就是說,在截至2011年4月30日的7年過渡期里,傳統植物藥仍可以銷售和使用,但必須儘快完成註冊,否則從5月1日起將無緣歐盟藥品市場。

歐盟委員會負責衛生醫療事務的發言人弗雷德里克·文森特說,據不完全統計,過渡期內順利通過註冊的植物藥在350種左右,但沒有一例中藥通過註冊。

 

[資料來源:Wise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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