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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新聞> 工信部等三部門力促醫藥行業結構調整大藥企跨省重組後改擴項目將優先核准

[中國證券報 記者/朱宇] 2010/11/10 

在股票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及銀行貸款方面給予支持

工信部、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三部門日前印發《關於加快醫藥行業結構調整的指導意見》,明確醫藥行業今後產品、技術、組織、區域和出口結構調整的主要任務和目標。

《意見》指出,要對大型醫藥企業跨省(區、市)重組後的改擴項目優先予以核准,在股票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以及銀行貸款方面給予支持。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在價格核定過程中給予單獨制定價格的政策。

通過五年的調整,要讓基本藥物主要品種銷量居前20位企業所占市場份額應達80%以上,實現基本藥物生產的規模化和集約化。在化學藥領域爭取有10個以上自主知識產權藥物實現產業化,培育20個以上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專利到期藥新品種。在生物技術藥物領域,加大傳染病新型疫苗研發力度,爭取有15個以上新的生物技術藥物投放市場。在中藥領域,培育50個以上療效確切、物質基礎清楚、作用機理明確、安全性高、劑型先進、質量穩定可控的現代中藥。同時,促進民族藥的研發和產業化,促進民族藥標準提高,加強中藥知識產權保護。在醫療器械領域,培育200個以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掌握核心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銷售收入超過1000萬的先進醫療設備。

鼓勵優勢企業實施跨地區、跨所有制的收購兼併和聯合重組,促進品種、技術、渠道等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醫藥百強企業銷售收入要占到全行業銷售收入的50%以上。

《意見》明確,東部沿海發達地區跟蹤國際最先進技術,重點發展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資源消耗低的高科技產品,形成符合國際標準的“長三角”、“珠三角”和“環渤海”三個綜合性醫藥生產基地。中西部地區發揮資源優勢,發展特色鮮明的專業性生產基地,積極承接產業轉移,嚴防化學原料藥生產向環境承載能力弱的地區轉移和低水平產能的擴張,形成東、中、西部優勢互補的布局,促進區域醫藥經濟協調發展。

要擴大制劑出口,特別是增加面向美國、歐洲、日本等世界主要醫藥市場的銷售。篩選具有比較優勢的制劑產品,加快開展國際註冊和生產質量體系國際認證,建立國際營銷渠道,培育自主品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在境外投資設立制劑工廠,直接面向終端客戶。通過政策引導和扶持,推動50家以上制劑企業通過發達國家的GMP認證,制劑在藥品出口中所占的比重達到20%以上。

[資料來源:Wise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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