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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藥、生技產業利多 兩岸醫衛協議 0626生效

[工商時報 記者  謝璦竹 ] 2011/06/26

海基會昨(25)日宣布,去年底與大陸海協會簽署的「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已完成生效通知,將於今日起正式生效。未來中國大陸進口中藥材管控將更確實,疫苗與醫藥品研發也會因適用共同標準而縮短上市時間,對醫藥與生技產業為利多。

去年12月,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進行第6次「江陳會」時,簽署了「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內容分傳染病防治、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中醫藥研究與交流及中藥材安全管理,以及緊急救治等4大領域、30項條文。

雙方規定,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然後以書面通知對方,並自雙方都收到對方的通知後次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雙方在衛生部門通報窗口、中藥材源頭檢驗、台廠醫療器材登陸等方面都有了依據。4領域設立的工作組將在3個月內召開會議,商討資訊交換和通報項目、內容、格式、頻率與聯繫窗口等事宜。

以中藥材為例,以後自大陸進口的中藥材在輸出前,都必須通過我方提供的檢驗標準,附上大陸質檢總局的檢驗證明,這比目前僅規定必須標明藥名與來源更有保障,也是第1關的源頭管理。

此外,海關還將進行抽檢,目前將優先針對以進口量計的前10大中藥材予以檢驗,未來1至2年內擴及現在衛生署已訂定檢驗標準的89項中藥材及18種藥食兩用中藥材;長程目標則是希望將大陸進口量最多的前200項中藥材均納入審查。

而在醫藥品安全管理與研發領域,未來兩岸臨床試驗認定將採同一套標準,可減少重複人體試驗的成本,加速新藥上市;傳染病防治方面,雙方將建立定期交換檢疫與防疫書面資訊機制,確立疫情通報的正式管道,未來也將針對疫苗開發相互交流合作。

在緊急救治方面,民眾赴大陸旅遊若發生重大事故,將先送到雙方協定的大陸醫院,若須護送回台,工作小組將推動國內醫院與航空公司結合,組成醫療救護團隊,提供民眾選擇名單,避免由少數業者把持,價格估計可減少一半。

 

 [資料來源:Wise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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