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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扳倒武田 健亞新藥官司勝訴

[工商時報 記者 杜蕙蓉]2012/03/01

健亞生技(4130)與日商武田製藥,纏訟7年7個月的口服抗糖尿病製劑「VIPPAR」侵權官司,昨日三審定讞,健亞勝訴,武田將賠償5千萬元,該案也創下國內藥廠與國際藥廠智慧財產官司首例,對國內生技產業發展意義深厚。

由於官司勝訴賠償5千萬元,對健亞EPS貢獻約0.52元下,激勵健亞昨日股價走勢強勁,以漲停板坐收,股價也重回40元大關。這場被國內醫藥界諭為「小蝦米對大鯨魚」的土洋官司大戰,主要是在2004年7月時,健亞與世育興業合作成功開發治療糖尿病的單方藥品VIPPAR學名藥,竟遭日本武田製藥以健亞單方藥品VIPPAR侵害武田的複方專利為由,聲請假處分,武田提出4,300萬元擔保金,禁止健亞VIPPAR上市銷售,該案在2005年3月17日時,由最高法院駁回武田抗告。

2005年4月原本藥政處已通知健亞的VIPPAR領證,但因武田的干擾,導致衛生署不敢核發執照,讓該官司一直打至2009年才宣佈健亞沒有侵權,為此 健亞提出求償5,000萬元,一直到昨日才三審定讞,健亞勝訴,終結了7年7個月的漫長官司。

熟悉市場的專家指出,為了打壓學名藥廠,原廠藥往往在學名藥開發成功準備要上市時,即會祭出殺手殺手(金閒),利用專利訴訟延後學名藥廠的上市時間,之前東洋就和禮來打過官司,科化生技也是歷經2年訴訟,其研發的骨質疏鬆學名藥物才取得學名藥證,健亞是歷時最久的官司,也是獲得賠償的本土學名藥廠。健亞總經理陳正表示,VIPPAR的官司,讓國內的藥事法制定,也有智慧財產法院的成立,在逐漸對諸如藥物仿單的著作權等議題產生共識,並且落實在逐漸增多的各次判例中,希望未來不會再有另一次VIPPAR假處分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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