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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品經營許可和GSP認證兩證合一今起實施

【南方都市報(珠海版) 2015-06-15 記者肖偉 通訊員黃美霖 報導

昨日,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公告稱,為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審批事項,減輕企業負擔,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經市政府同意,自今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實施藥品經營許可和G SP認證兩證合一。

據市食藥監局通報稱,自兩證合一實施之日起(即今日起),申請藥品經營許可或G SP認證的,均應同時申請該兩個事項。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只發放加注“已通過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字樣的《藥品經營許可證》,不再另外發放G SP證書。同時,201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無論是否通過新修訂藥品G SP認證,均須在許可證有效期內、2015年12月31日前同時申請換發《藥品經營許可證》和G SP證書。此外,據通報,2014年1月1日後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須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申請變更《藥品經營許可證》、並增加通過G SP認證的備注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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