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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美動刀須有認證衛福部明年起實施本月進行普查盤點所有從業人員

【台灣新生報  2016-04-08 聚焦  中央社電  報導】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王宗曦今天說,從明年1月1日開始,執行美容醫學的醫師必須符合資格才能從事注射、光電和手術等行為,且從今年4月開始普查,盤點所有從業人員要求認證。

衛福部民國104年12月公告特管辦法,要求想執行「美容醫學手術」、「美容醫學針劑注射」、「美容醫學光電治療」3大類的醫師,得先通過衛福部設下的資格門檻,否則就得補足外科訓練一年或相關學分。

王宗曦受訪表示,台灣醫師專業養成訓練很強,有95%都是專科醫師,美容醫學雖然看起來技術簡單,但後續也可能有不良併發症,且又是自費行為,過去常聽聞醫療糾紛,如果能侷限專科醫師且經過一定學分、訓練認證,對美容醫學品質會更有保障。

她表示,衛福部公告的內容是要求執行美容注射、美容光電、美容手術者,在明年1月1日以後必須符合美容醫學資格才可施做,在光電和注射部分是專科醫師加上8小時受訓學分,研究併發症等相關專門知識;手術部分則因不同手術內容有相關受訓內容。

王宗曦表示,今年算是籌備期,4月會請所有從事美容醫學者提供名冊,各地衛生局會進行盤點,給予認可證明書;今年下半年也以跟醫學會合作,會陸續開辦課程讓醫師研修。她表示,施行特管辦法就是為了讓醫美有適當空間發展,又能跟消費並存,衛福部也公告了各類手術的官版同意書,加入注射玻尿酸、肉毒等可能的後遺症等,要求醫師必須向民眾說明風險並獲同意後才能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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