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動態
設2億研究基金 中醫藥發展專法 政院拍板
2019-11-15

繼韓國推動「韓醫藥育成法」、中國大陸推動「中醫藥法」後,行政院會14日通過「中醫藥發展法」草案,確立國家中醫藥發展基本原則,未來每五年訂定中醫藥發展計畫,規劃中醫藥發展目標及願景,並參考中研院設置科學研究基金,設置規模2億元中醫藥研究基金,永續中醫藥研究能量。

由於我國中藥材九成仰賴進口,在中藥產業發展上,草案也明訂中央政府應獎勵或補助中藥藥用植物種植。承租公有或國有土地種植中藥藥用植物,得給予獎勵及土地租賃期限保障,以減少對進口中藥材依賴。

世界衛生組織(WHO)發表2014~2030年傳統醫學戰略,呼籲各國重視並制定政策管理傳統醫藥;韓國、中國大陸也推出「韓醫藥育成法」、「中醫藥法」具正面效益。因此,衛福部提出「中醫藥發展法」草案,促進中醫藥永續發展。

為促進中醫藥發展,草案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每五年訂定中醫藥發展計畫,包含中醫藥發展的目標及願景、提升中醫醫療照護品質、提升中藥品質及促進產業發展、促進中醫藥研究發展及國際合作交流、中醫藥人才培育。

為執行中醫藥發展計畫,衛福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得設置中醫藥研究基金,基金來源包含:受贈收入、基金之孳息收人和其他收入。至於中醫藥研究基金規模,行政院目標是2億元。

由於我國中藥材近九成仰賴進口,國家經濟研究院統計,我國2016年自中國大陸進口的中草藥占國內中草藥來源的56%、日本占28%、韓國占2.56%、印度占2.45%、加拿大占1.72%。台灣加入WHO後,許多農地開始休耕,衛福部希望藉國內養生保健風潮興起,透過獎勵促進國內中藥藥用種植,因此,草案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對於中藥藥用植物種植應給予適當獎勵或補助。

此外,對於中醫藥研究及發展、中藥製劑創新及開發也應給予適當獎勵或補助。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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