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訂定「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
發布日期:2018-05-01
發布單位:食品組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0319號
附件:「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之總說明及逐點說明之pdf 檔各1份
主旨:訂定「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訂定「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