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政策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113年2月19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302909號公告修正發布
2024-02-23

來源: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302911號 

主旨:「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 113年2月19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302909號公告修正發布 

說明: 

一、旨揭「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17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301201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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