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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 食品禁用反式脂肪 衛福部願全力配合,立法前給予緩衝期,今日起製造的食品須強制標示
2015-07-01

【工商時報  2015-07-01  稅務法務  記者崔慈悌 郭建志  報導】

反式脂肪是心血管疾病的殺手,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昨(6/30)日提案修法,禁止食品添加人工反式脂肪,違者可處最高300萬元罰鍰。衛福部表示,將全力配合推動,並給予業者緩衝期。在立法禁止之前,71日起製造的食品則必須強制標示。

王育敏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美國聯邦食品藥物管理局已發布禁令,將於3年內逐步禁止食品業者使用部分氫化油脂,反觀我國卻未禁止業者使用部分氫化油脂,對國人健康的保障明顯不足。

心臟基金會董事長呂鴻基指出,心血管疾病包括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壓疾病及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占我國去年十大死因的第2358及第10位,死亡人數共有51,308人,占總死亡人數的31.49%,顯見心血管病是國人健康的頭號殺手。

董氏基金會主任許惠玉表示,有害健康的反式脂肪是在油品加工過程中形成,會增加血液中「壞」的低密度膽固醇(LDL),減少「好」的高密度膽固醇(HDL),造成血管阻塞,進而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

兒福聯盟組長邱靖惠表示,台灣7成孩子經常吃零食,16的孩子每天至少吃一次零食,孩子最常吃的零食種類,都是常見含有反式脂肪的食品。

王育敏認為,台灣現行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存在許多問題,像是反式脂肪標示為0,但實際上可能只是含量低於0.3克;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僅適用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卻成為了標示的漏網之魚。

為了讓人工反式脂肪的管理更嚴謹,王育敏提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增列第15-1條,禁止食品業者使用經部分氫化處理產生反式脂肪的油品,並要求主管機關研議相關遵行事項辦法,違反者將依同法第48條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在立法禁止前,要求食品業者應如實標示反式脂肪含量,散裝食品業者如麵包店、早餐店等,也應比照包裝食品業者,公開其販賣食品品項的反式脂肪含量,以立牌等方式公告。

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表示,71日起製造的食品,凡含0.3%以上反式脂肪、3%以上基因改造原料、食物過敏原或糖分含量等,食藥署已要求須強制標示。

為彌補標示漏洞,他說,正在研議以附註說明的方式,詳細說明反式脂肪未達0.3公克,至於禁用人工反式脂肪會配合立法院,只要立法通過,將全力配合,也會給予業者3年緩衝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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