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動態
國家級農業基地的可行性
2010-09-08

【中國時報 彭作奎】2010/09/08

最近雲林縣長聯合嘉義縣長要求在雲嘉兩縣整併農地成立國家級農業基地,訂定「農業基地特別條例」,編列三百億元,協助台灣農業轉型與升級。參考近來大陸做法,台灣成立國家級農業基地,實在值得中央政府重視及實施。

台灣在一九六○年代中期達到經濟轉捩點,工商部門產值超過農業的產值,創造經濟兩位數成長率佳績。但是當工商業快速發展之際,農業之生產與經營結構並未有效調整,始終在耕者有其田政策後所形成的小農制度經營,平均每戶耕地面積約一公頃左右。雖經幾次以使用權結合的政策來擴大經營規模,讓農業能企業化與現代化經營,如共同經營、委託經營、合作經營、甚至現在的「小地主大佃農」措施,耕地面積仍無法擴大,農業競爭力無法提高。

反觀中國大陸,在一九七九年鄧小平開放改革以來,先採家庭責任承包責任制,因農業經營決策由承包戶作主,擴大農民增產的積極性,農村居民人收入倍增,使中國糧食生產總量創下新高。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與土地使用權的流轉,使此一制度的邊際效用遽減而出現許多問題;例如農戶土地經營規模小,無法推動機械化,更阻礙土地資源市場配置,降低農業的競爭力。

如果大陸要使農業進一步發展,就必須朝面積規模化與經營企業化,使農業成為賺錢的生產事業。最近大陸蘇州市轄下太倉市推出的「台灣農民創業園區」的作法,令人嘆為觀止。

太倉市書記堅持以發展具有蘇南特色的現代農業發展為特色,刻意與昆山市電子業區隔,以推動現代農業、農業生物科技產業、生醫產業為主。並加強新農村建設,提高農民增收致富為目標,以因應廿一世紀生物科技來臨。如順利,太倉市將成中國農業生技及生醫產業重鎮,與昆山的電子業一較高下。

太倉市政府規畫現代農業園總面積達三.五萬畝,其中包括台灣農民創業園在內。農業園區作法是,以先建後拆方式,將園區內農舍全數拆除,全數遷移進駐新社區,每戶可分得三套新房;並將農民變更身分為都市居民,農民區內的農地交由市政府組成之管理公司統一處理。

該公司再以該土地抵押貸款,全權規畫投資園區內公共設施及招商。園區分四大功能區,吸引各類項目二十五個,平均每家農企業承租土地約二十五公頃,經營花卉、生物肥料、設施果蔬、有機農業及休閒農業等,投資總額超過六億元,成為大陸現代農業先進典型。

與台灣相較,台灣向以家庭農場為基礎,同一批農家由傳統農業在同一公頃農地上經營,透過經營理念的改變追求企業化與科技化,來提升生產效率。由於土地政策的僵化,使農村勞動力老年化與婦女化,經營副業化,農業政策被迫以休閒化、生態化來追求以產業文化為主的「消費」型「靜態農業」。

而大陸農村經營制度卻不斷演變,讓農民與農地的關係依經濟發展階段做不同的移轉與脫鉤,以制度面讓農村勞力依市場需求有計畫的以戶籍制度外移,加速都市化程度。並讓另一批有資金與技術的企業家進入現代高科技農企業,追求農業現代化,讓農業仍以「生產」為主軸的賺錢「動態產業」,維護都市居民高品質食品的供應及休閒度假的場所,並維護國家糧食安全及生態平衡。

長此以往,大陸農村勞力循序的轉移至高生產力部門,農業科技含量不斷提升,大陸將成為世界主要生產高價值農產品的經濟大國。大陸的這些做法能不給我們一些啟示嗎?

(作者曾任農委會主委,目前為亞洲大學講座教授)

【資料來源: Wise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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