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政策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 中華民國112年8月17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301201號公告第 二次預告
2023-08-28

來源:衛福部食藥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301512號

主旨:「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17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301201號公告第二次預告,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 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 gov.tw/policies/) 自行下載。

二、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81。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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