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政策
有關我國預告訂定「水生動物類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
2023-12-12

來源:衛福部食藥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

發文字號:FDA食字第1120026869C號

主旨:有關我國預告訂定「水生動物類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一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我國於111年7月4日預告訂定旨揭規定草案,並於同年月6日透過WTO/SPS平台通報,要求輸入供食品用途之水生動物類產品,須來自我國核准生產設施,並逐批檢附輸出國或原產國主管機關簽發之官方證明文件正本。

二、本署持續向各國洽談官方證明文件樣式、核准出口之生產設施清單等事,將視各國實際提送所需資料之進程,並評估適當緩衝期以後辦理公告作業,旨揭規定草案之正式實施日期尚待確定,請仍以本署網站公告資訊為準。

三、除前第二項洽談文件外,貴單位依實務經驗於執行旨揭規定草案時,倘有窒礙難行之處,請詳述實務情形,俾利本署錄案評估與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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